甲方:xx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小学乘车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x日
代表方:
日期:
尊敬的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我校特制订此《安全责任协议书》,请你们遵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5、家长应及时检修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
三、非寄宿生按规定不准来校上晚自修。
若家长执意要求,则必须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确保安全。学校对非寄宿生晚自修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不负任何责任。
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是学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孩子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代表方:
日期: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学校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学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家长是否亲自接送学生的问题,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家长能按时接送学生,应履行的职责:
1、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必须根据上课时间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如不能准时来校接学生,请与我们提前联系,否则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
2、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学生上学、放学(包括在本学校学习的学生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3、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酒驾、醉驾,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家长认为学生有能力自行上学、放学回家,无需亲自接送:
1、自愿让孩子自行上学、放学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三条:接送学生具体时间安排
走读生:(接送时间分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时间每周两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时间如有临时改变,以学校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学生上学或放学如遇雨、雪、汛期等恶劣天气,家长必须接送学生。
2、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烟火爆竹,不携带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险品。
4、教育学生不购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饮。
5、教育学生遵规守纪,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
6、学生不能准时到校,请家长及时向老师请假。
代表方:
日期:
甲方(学校):
乙方(客运企业):
为全面做好学生接送服务,保障学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有效期为一学年。
二、线路、考核和经费拨付
1、接送学生线路、人数、停靠站点、车辆、驾驶员等见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安监、学校等联合开展,每月检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政府补助的拨付。
3、经费拨付:县财政将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直接拨付给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拨付给学校,再由学校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客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半年(一学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总额的50%。家长自负部分在学校协助下,客运公司派人到学校自行向家长收取。
三、甲方(学校)权利和义务
1.负责排摸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统计符合接送要求学生的人数、居住及站点分布情况,配合乙方合理确定接送人数。
2.学校在放学后40分钟之内,组织学生到候车地点,乙方派人接收并负责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超过规定时间,如有学生未到候车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将该学生找到。
3.对乘坐接送车的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乘车、文明乘车教育,并协同学生家长做好教育监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乘车学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学生乘车纪律,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学生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4.协助乙方做好乘车人数及线路的登记。
5.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有义务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协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书面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6、节假日或学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学生接送时间变化的,须变动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车辆。
四、乙方(客运企业)权利和义务
1.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配备接送车和驾驶员,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驾驶人资质合格。
2、严禁超载、超速,不得顺路载客,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3、按物价部门的定价向学生收取乘车费用,不得随意加价,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对漏乘学生乙方要负责再次接送,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况(如交通堵塞、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时接送学生的,要及时通知所接送学生所在的学校,同时负责调配其他合格车辆来接送学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相对固定的驾驶员;定时:即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时,应当提前通知学校;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事先约定的相对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6、公开接送车统一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甲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有权按照协议及考核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违约方及时找出原因并解决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提请并会同管理部门给予协调处理。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以提出协商,以便协议的不断完善。
六、其他
本协议由县府办牵头,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局、安监局、教育局、乡镇等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此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车管理公司各留档一份。
代表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