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男族年月日出生人身份证号:家住。
女方:女族年月日出生人身份证号:家住。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于年月日生育小孩(结婚期间未生育小孩)。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同意离婚;
二、小孩由方抚养至成年,方向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元,抚养费应当于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方享有小孩的探望权;
三、男女双方现有共同财产均归方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权由方享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方承担;
四、离婚后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私人生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男方:女方:
年月日
协议人:丘_,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李_,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丘_与李_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丘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小孩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丘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 __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离婚协议书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
女方: ,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财产分割:
(1)
(2)
五: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 ,身份证号: ,电话: 。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 登记结婚,婚后未有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现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公共财产,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并无争议。
三、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