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驾车旅行活动均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各个参与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身个人的安危负责。参与者参加活动前必须要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告知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与者参加活动后视作参与者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如有意外后果由参与者本人自行负责。
二、参与者在参加活动前要认真了解、学习各项驾驶技术、安全规则与团队约定,在此参与者必须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户外活动中(包括途中)因意外而受到伤害的话,放弃对其他参与者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永远免除同队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三、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一切不可预知的危险,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甚至死亡。各参与者应自行判断和预估危险性并决定是否参加。各参与者对自身安全负责,不对其他参与人承担任何安全提示、照顾、看管义务。各参与者对是否参与本次活动,在活动中是否中途退出、旅游路线、交通方式等有完全的自由选择权,参与者同意承担由自己选择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四、参与者要清楚理解并知道身体活动和车辆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也要理解驾车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要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因此,参与者一定要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永远免除本次活动同行参与者的法律责任。
五、由于驾车旅游属高风险活动,亦不能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考虑到驾车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已阅读并清楚了解上述内容,同意上述约定。
参与人姓名: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 :___________;
驾照有效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
参与者(签名、签章):
日期: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活动(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活动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一、倡导自助户外活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贴近自然,感受社会,交友联谊,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各种知识和技术,培养团队精神,共同提高个人素质。
二、车友会的各项活动,由车友会成员自由、自愿参与进行,发起者将尽力协助所有参与者活动的顺利完成,但不对活动参与者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活动的参与人应了解全部活动中可能的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三、车友会发起的活动的性质是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发起人仅起到倡议作用。发起人或组织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及连带责任。
四、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自承担。
五、活动中自备的车辆设备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六、因为车辆驾驶和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安全责任由参与者个人自负,自驾游活动发起人强烈建议您参加相关保险。活动发起人发布的活动计划和召集,属个人倡议行为,活动的发起人、其他参与人不承担参与人个人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
七、有车辆参与的各种活动中,搭乘人不论是免费搭乘,还是分摊费用搭乘,发生意外事故时,搭车人除了从车辆保险或事故对方得到的相关赔偿外不得向车主索赔,车主不承担因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连带责任。同样,搭车人也不承担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车主把车辆交给搭乘人驾驶时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协商,因此,车主请谨慎选择驾驶员。
八、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九、申请人签字后即表示申请人已经完全阅读完毕并完全无条件同意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