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协议书模板7篇

孙小飞

购车协议书 篇1

  甲方(出卖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买受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XX小区XX楼XX号车库(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XX

  乙方签字XX

  证明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购车协议书 篇2

  A方(卖方):

  B方(买方):

  A、B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车辆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

  合计金额:大写:。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B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A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车辆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A方保证向B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B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B方向A方交纳定金 元,如B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A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B方如期一次性足额将车款支付给A方: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方(签章):B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购车协议书 篇3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H绻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订

购车协议书 篇4

  购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售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将其所有的 (车牌号: )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

  第三条 年 月 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五条 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

  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 方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购车方(甲方): 售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购车协议书 篇5

  甲方:XX

  乙方:XX

  乙方受雇于甲方,系甲方在职员工,鉴于乙方以往的销售业绩表现优秀,甲方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对乙方购置私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诺,购车时本人已取得驾驶证。

  二、乙方以本人名义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购销合同。

  三、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责险。

  四、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所购车辆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长期不使用,不得将该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五、甲方一次性补贴乙方购车款XX万元。乙方选择的车型应以业务或商务型为主,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当价位的车辆,车价超出购车款补贴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车价低于购车款补贴款的,购车补贴调整为相应的车价款。

  六、甲方补贴乙方购车款XX万元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车辆购置税费、上牌费用、保险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事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损失发生三日内予以赔偿。

  八、乙方在购车后,将购车合同、发票、登记证等所有非必须随车携带的车辆手续交由甲方保管。

  九、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自费更换新车,并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过户给第三方,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规定立即偿还甲方购车补贴款,同时不得再享受任何车辆方面的补贴。

  十、基于甲方给予乙方的车辆购置资助及补贴,乙方承诺为甲方工作的服务期不低于三年,即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并保证连续三年完成公司下达任务目标。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甲方相关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7日内返还甲方购车补贴款XX万元,如乙方不能按时还钱,甲方有权没收车辆,并对车辆任意处置。

  十二、无论何种原因,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届满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需向甲方偿还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具体计算办法为:总补贴款/三年服务期限X不足期限,该款项需在乙方办理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车辆在三年服务期届满前灭失或毁损无法修复的,乙方可自费购置新车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购置新车代替,则需在车辆灭失或毁损后XX日内按照上述标准偿还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

  十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购车协议书 篇6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

  供车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计价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________),销售给乙方。

  第二条 因资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并请求甲方为其贷款的担保人。

  第三条 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___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作为乙方贷款担保人,甲方接受银行委托,对乙方进行贷款购车的资信审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详实证明资料配合甲方工作,并在贷款未偿清之前,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场所对所购车辆进行交接验收,并签署《车辆验收交接单》。

  第五条 乙方在未付清车款及相关款项前,同意将所购车辆作为欠款的抵押担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发生意外且无力偿还时,按最长不超过三折旧比例作价给甲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交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协议书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协议书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协议书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协议书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协议书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协议书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按协议书条款履行完毕时,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

  供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购车协议书 篇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借用乙方身份办理购车、注册登记及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不具备贷款购车条件,以甲方名义于

  年月日以贷款方式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名称:,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

  乙方为实际车主,系所有权人,甲方仅为名义车主,乙方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全部所有权益。

  二、乙方承担购车款首付及全部贷款以及因购车发生的税、费。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车辆,按时投保车辆保险、年检等车辆所有人应该履行的一切法律、法规义务。

  三、乙方违法、违章行驶导致的扣分、罚款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车辆或许可他人使用车辆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此牵涉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在车辆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将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未办理车辆过户前,乙方不得转让、赠与他人,如需转让、赠与应经甲方同意。

  五、甲方不得将该车为自己或他人担保债务的履行进行抵押、抵债,或声称此车系自己所有的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

  六、由于该车登记在甲方名下,如该车辆被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司法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