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现有甲、乙、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三分之一__,占公司股份__30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三分之一__,占公司股份__30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三分之一__,占公司股份__40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30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30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40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③合同期满,如一方要求退伙,按退伙人的投资金额10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第四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杨铖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三分之一。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
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丙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启动资金为元,其中:
1、启动资金(股权)分配: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成立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公司成立时需要缴纳的注册资金(本)届时根据股权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条例出缴,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为甲、乙、丙三方,经选举为董事长,为董事,任期均为两年。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负责公司录音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6、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由董事会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7、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其他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其他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其他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启动资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合同签订起年内,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其他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导致公司性质变更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合同期内,若一方股东因犯重大错误,其他两方股东一致认为其在公司经营期间不作为,未履行其基本义务,则其他两方股东有权与其协商以原始价格购回其股份,稀释其股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绍兴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