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租赁协议书集锦六篇

黄飞

租赁协议书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租赁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 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 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 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修理费每吨 元。

  六、 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 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

  八、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提货时间: 提货时间:

租赁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委托丙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由丙方代甲方享有和承担涉及租赁事宜中属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装修状况:毛坯房。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办公 。乙方承诺:非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外,不随意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比例。房屋租赁期限为 6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为17.5万元,第二年租金为18.3万,第三年租金为19.1万元,第四年租金为19.9万元,第五年租金为20.7万元,第六年租金为21.5万元。(房租中包含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17.5万 元整,丙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费收据。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丙方。乙方除向丙方交纳上述租金外,还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押金 10000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丙方将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的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丙方责任。丙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争议,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未清事项,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管理、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需服从丙方的管理。租赁期间,甲方及丙方无权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活动,但丙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和施工。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丙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装修保证金。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的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房屋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如新增的隔墙、吊顶、门窗、灯具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或丙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十条 关于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付款产生的违约责任:

  1.水费,按7.15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2.电费,按1.20元/度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3.燃气费,由乙方向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或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开通或改造证明凭证交由丙方留存备案;

  4.装修保证金,按 3万 元计收,向丙方交纳;

  5.装修管理费,按4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

  6.采暖费,按照供热单位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向供热单位进行交纳;

  7.电话通讯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8.宽带上网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9.停车管理费,按地上车位150元/个月,地下车位320元/个月计收,向丙方交纳;

  10.乙方经营过程中,工商、消防、卫生防疫、质检、城管等行政单位检查产生的行政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合同印花税,按 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元计收,向甲方交纳;

  以上仅为现行标准或约定,如遇国家政策和物业相关收费标准调整,乙方因遵循新的标准交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决。

  第十一条 乙方续租该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60日前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同意后,再协调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60日前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须交还所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或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3.擅自变动承租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超过乙方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的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或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年度租金 50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的 3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内将房屋腾清后交付丙方验收,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占有使用费,在超过10日后,房屋内物品视为抛弃物,丙方有权自行清理房屋,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 遇国家或北京市政策调整,所租赁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改造,给三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第十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在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壹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为乙方承租甲方位于XXXXXXXX的 房间,房间面积为平方米,房租单价为 (含物业费),合同有效期 年,至年 月 日到期。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了相当于2个月房租的保证金 。

  现因乙方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1、 房屋租赁合同于年日提前终止。

  2、 房费、物业费、电费、维修费等有关费用截止日为年

  月 日。

  3、 乙方需在年

  4、 乙方需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

  5、 乙方在搬出办公楼时不得破坏性拆除办公环境,包括房屋装修、强弱电等。

  6、甲方收房验收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酒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拥有完全产权的****酒店出租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 酒店的基本情况

  出租酒店的房产证号码为 (详见附件一);土地证号为 (详见附件二);出租酒店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酒店租赁期限为拾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 日止。

  第四条 定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酒店租赁定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2、酒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陆万元整,该陆万元不包含税费。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定金壹拾陆万元及租金

  20xx年5月1日酒店交接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前两年租金;以后租金每两年支付一次,即20xx年8月1日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 。

  5、乙方的付款时间以银行转帐回单上的盖章日期为准。若以现金支付则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

  1、甲方应在20xx年4月30日前将出租的酒店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保持目前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原以甲方名义开户的水、电、有线电视等一并移交给乙方使用,如需变更登记甲方应予以协助,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负担。

  2、酒店交付时,原酒店名称标识可以一并撤换。

  3、甲方给与乙方三个月的装修时间(即20xx年5月、6月、7月)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4、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承租的酒店及附属设施、设施保持乙方经营的现状交付给甲方。

  5、酒店交付与收回时应签署交接单,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名视为交接完毕。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酒店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出租酒店时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3、酒店在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与房屋及土地有关或与原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及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酒店交付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协助乙方变更酒店的经营权人。

  4、租赁期间,与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产权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5、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若出现房屋结构自然损坏,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给与修复。

  6、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保证承租后仅作酒店使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3、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若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4、乙方不得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与他人合作。

  5、酒店交付给乙方后,所产生税费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一项约定,逾期10天未交付租金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三、五项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时,甲方均可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后在10天内有权接管酒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含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

  5、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若仍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而解除合同,或乙方以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期限租金,赔偿乙方装修及增添设施、设备投入损失(以财务帐中存档票据计算)并双倍退还定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中途擅自退租而解除合同或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收取的定金和租金不退外,此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须对酒店进行装修且装修的标准达到准四星级;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负责人更名等手续;

  3、甲方原先的营业执照等另行制作清单作为附件三的一部分。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协助甲方将酒店经营负责人变更到甲方名下。

  5、租赁期间乙方对该酒店享有自主经营权,不得利用该酒店进行抵押及其他方式侵犯甲方权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生产争议,双方均可向琼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租赁协议书 篇5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荒地租赁协议书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并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荒地租赁协议书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荒地租赁协议书。

  10.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附件构成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租赁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甲方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发展平台,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厂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提供厂房情况

  乙方承诺所投项目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新公司,其工商、税务关系在甲方所在地,或现有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变更至甲方所在地。

  2、乙方如需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区下岗职工或 街所辖村委会(或社区)居民。

  在具备上述两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给厂房给乙方使用,该厂房座落在 地区,厂房编号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厂房使用期限

  1、厂房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时间 年。

  2、使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提供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使用的,应于使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3、使用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签定终止协议,否则应赔偿甲方三个月房屋租赁费。

  三、房租租金及保证金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元的标准收取厂房租赁费,每年共计 元整(小写 元)。

  2、交费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付款每次前,甲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若双方解除合同,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厂房使用保证金。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使用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使用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如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使用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将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方案书面报给甲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施工,施工费用自理。使用期满后如乙方不再使用厂房,装修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固定设施及室外统一规划,隔墙不得用砖或其它重型材料,必须使用轻型耐火材料,并符合防火要求,留出防火安全通道。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该厂房出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厂房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使用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环保、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做好配合。

  (2)、甲方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借款、科技创新基金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化的保安、环卫清扫、绿化管理、收发、住宿、餐饮等物业管理服务。

  2、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根据统计部门要求,按时向甲方统计机构和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乙方在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于超标排放污染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厂房及设施,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使用期间,乙方应按规定及时支付与厂房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按厂房使用费总额的 收取滞纳金,如拖欠时间达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设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的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使用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政府征用该地)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若接到上级通知要收回厂房,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甲方退还保证金乙方;若乙方不按时搬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乙方的搬迁安置等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