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被甲方聘为职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时因自己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现在已经花费住院费________元、医院收据________元、生活补助________元、护理费_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上述款项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对没有完成的治疗事项自己负责。
三、乙方自愿放弃进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续治费鉴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多次充分协商,甲方赔偿给乙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和出院以后所有费用、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用、后续治疗费(包括进行再次手术费用及康复费用)、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一次性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综上所述现甲方应付给乙方各项费用一次性补偿________元整,________日内付清。
四、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为解除,双方不存在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三项中。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款项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利,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解除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互不相扰。
六、无论乙方在该次赔偿后是否进行伤残等级、续治费及鉴定等级、数额的高低如何,乙方均自愿放弃要求赔偿差额的权利,甲方也自愿放弃退还差额的.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职责。
七、本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本协议双方确认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串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以后,自愿进行签字并按印,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八、本协议为本次事故一次性终结处理。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反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18 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烧残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损失,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弥补乙方遭受到的损失,现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进山林对换及补种赔偿。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山林的对换和补种问题: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损失,分为大、小两片林地,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进行山林对换赔偿。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来的土地上补种新杉木苗,并且由甲方抚育三年保证新苗的存活后交给乙方抚育和使用。
3、另外对换后甲方拿出乙方被烧坏的三颗大杉木苗给乙方任挑选一颗作为额外补偿。
第二条 关于山林对换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1、甲、乙双方对换的后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权,由原来村委分配的使用者,变更为现在对换后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变更后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双方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是终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条 关于山林对换后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a处: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沟、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岩、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岩,b处: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岩、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岩、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岩。
2、乙方:东抵庞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庞先林家水田围墙、西抵王发静家山林盘路,北抵吴天学家山林方路。
第四条 其他
1、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为理由反悔。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此前双方打架导致的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甲方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当日一次性赔偿乙方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如有)、精神抚慰金、营养费、护理费等合计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二、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此后本次赔偿事故的结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双方一致认为协议内容公平合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