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确已破裂,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某某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补偿甲方 万元人民币;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 方负担。
三、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到 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乙方应于___________给付 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从共同居住的房屋中搬出。
五、共同财产中_____________财产归甲方所有。其他财产中家俱、电器及其他物品归乙方所有,各人的私人生活物品归各人所有。
六、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女)今年 岁,由 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元每月,至小孩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后的费用双方协商约定共同承担。
七、离婚后 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方式为:(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八、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若办理离婚手续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签名) :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登记结婚。现鉴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协商一致,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为登记产权人为 、 的位于重庆市 区 村……的商品房(套内面积约为59.7平方米),含装饰装修。
2、对财产分割的意见
2.1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2.2乙方同意甲方独自享有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的商品房100%的产权(含家具家电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此款按下列方式支付:(略)。
三、双方婚生女儿林某某由乙方负责抚养(即跟随其共同生活),甲方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500元。
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双方一致确认: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诺自行承担对外所欠债务,若有任何第三人向双方主张共同债权,对外负债的'名义债务人应赔偿因此给夫妻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存民政部门。
甲方(捺印):
乙方(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男方: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20___年3月10日在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_年11月1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夏子怡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女方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不定期给与支持。)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以及与男方沟通的情况下,女方可以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夫妻婚后存款及现金等均归男方所有(作为女方提供抚养女儿的费用)。
2、现居房屋归男方所有(作为女方提供抚养女儿的费用)。
3、现家中电器、家具(附清单)等均归:______所有,男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卖、转送。
4、女儿______的首饰暂由女方保管,待其18周岁后归还。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 一份二张,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是,现住址为。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是,现住址为。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女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男方/女方应保证男方/女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
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如有债务的需写明)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