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租赁协议书

黄飞

  甲方: (租赁方) 乙方: (承租方) 丙方: (原承租方)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达成草场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本场辖区内位于111国道东侧草场 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 50 年,即20xx年 1 月 21 日至20xx年 1 月 21 日,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该土地主要用于乙方牧业养殖。

  二、该草场原由丙方 等承包经营,经甲、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丙方同意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乙方给丙方补尝费 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丙方。以后该草场发生的一切事宜与丙方无关。

  三、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双方约定的草场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付给甲方承包费;

  3、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使用该土地;

  4、甲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筹建厂房及施工等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乙方自行办理建设厂房用地的审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关系和矛盾纠纷;

  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转包该土地,应到甲方备案。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8、如果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承包费及相关费用,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要求其他方承担经济补偿及民事赔偿;

  9、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本着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由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民事赔偿。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乙方: 丙方:

  二O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