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的商标注册协议书

马振华

logo的商标注册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2、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4、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5、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7、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