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xxx,男,x族,x年x月x日生,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女方:xxx,女,x族,x年x月x日生,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名xxx。因女方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不由女方承担任何费用。
女方必须取得男方同意后,方可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为双方各自拥有。
(二)房屋: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女方必须协助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三)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精神损害赔偿:
鉴于女方有外遇的原因,女方应一次性补偿男方精神损害费25000元,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xxx女方:xxx
签名:xxx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张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
协议人双方于xx年xx月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至付到8周岁止,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xx路xx号的xx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男方银行存款xx元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_____,男,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____,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与____自愿离婚。
二、儿子____由___方抚养,由___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元,在每月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8周岁止,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路____号的____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万元,现协商归___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___方所有;___方银行存款____元归___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___方可在每月的_________接儿子女儿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__送回___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___天与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
签名:_______签名: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男方银行存款××元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