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规范公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我公司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8)乙方任职期间从甲方获得的工资数额及工作期间依职权得知他人工资数额。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三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强制性规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降职直至开除等处分决定。并且甲方对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将于近期进行改制,而乙方有意向成为甲方的投资者,乙方需要对甲方进行了解而接触甲方的相关商业秘密,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保密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日前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原材料采购、预测和估计、各种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及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
2.不在定义范围
乙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乙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3.义务
a)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或者乙方为项目而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实施项目所需而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一般条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个月。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一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乙方承认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乙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e)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乙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甲方有权(a)禁止乙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乙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的管辖法院是甲方住所地法院。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雇员及雇主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雇员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与雇主(以下简称雇主)于____年__月__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雇员雇员承诺为维护雇主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归还
雇主及雇员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雇员必须立即归还雇主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以及雇主个人及商业记录,和雇主其他的资产。
3.不得滥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
雇员在未得雇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业秘密。
4.不得诱使雇主的雇员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雇员在未得到雇主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雇员、雇主、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员。
5.延伸
若雇员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雇员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7.违约补偿
雇员认识到,雇员对本协议第2,3,4,5,6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雇员承诺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雇员遵守协议。如果雇员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雇员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雇主与此相关的其他支出。
8.发明的所有权
A.雇员执行雇主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雇主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设计、图纸、技术规格、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记录发明的载体,其产权归雇主所有;不论上述发明其种类和产生方式如何,雇主依现行法律拥有对上述发明的所有权利。
B.雇员就此将已完成、发展中及构思中的发明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以及所有国家的所有专利权和所有专利权的使用,包括该发明权利的所有部分,连续及其延伸,无条件转移并无条件同意转移给雇主。这些发明是雇员在其雇用期间由其个人,或与他人一起,在执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完成的。
在本条款(第8条)中,发明亦包括发现、概念和主意,不论其是否会成为专利,只要其与达嘉产品线的'设计和制造有关,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程序、方法、组合、技术以及任何改进。
C.如果申请、保护或强制任何或所有基于或相关于发明的专利权,确需雇员提交相关文件、提供相关协助时,在雇主要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雇员应予以提供协助。
9.雇员的认可
雇员对以下各项表示认可,
(a).本协议中每一个承诺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
(b).任何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
(c).以禁令方式执行的补偿将不会影响雇员的生计。
10.可除性
双方同意限制雇员行为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维护雇主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如果本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承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法理上被认为限际范围太广,如时间、地域、行为或产品及服务等,则此等承诺的限际范围将可自动收窄至与适用的法律规定的限际保持一致,以便于执行,此等改变将不导致该等承诺的失效。
11.不放弃
雇主未有及时对雇员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承诺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并不意味着雇主默许雇员的违约行为,也并不意味着雇主放弃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亦不意味着雇主放弃了要求雇员在今后需严格遵守本协议中任何及所有承诺的权利。
12.不分割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或其他的应用行为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以及任何其他的应用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性将不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13.约束力
有关本协议裁决的约束对象及受益人为雇主、雇主的继任人、雇主指定的人、雇员、雇员的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4.转移
本协议条款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而且只能由雇主转移给雇主指定的第三方。
15.修改
本协议已得到双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别无其他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与协议相关事项的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本协议应取代先前双方任何有关此类事项的协议。
16.透露协议的存在
为保障雇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雇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雇主这样做将不需负任何责任。
17.解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18.承认
签署本协议以后,雇员承认他/她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雇员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雇员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本协议中小标题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备任何实际涵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雇员:(签名)雇主:(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第1条定义
1.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是指:
(1)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销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标底标书内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人事资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专有信息。
1.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1.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
1.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5期限:
(1)竞业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上述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保密义务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乙方履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1.6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
1.7关系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等一切关联人。
第2条乙方应说明的情况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如下情况:
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拥有的专利技术、著作权、商业秘密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实质内容);
2.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2.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诺竞业禁止的约定。
乙方违反上述说明义务,产生的一些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3条乙方的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从事任何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投资、建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济实体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经济实体中取得股权或任何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参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营实体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受聘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获得、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的情况下利用和/或扩大已泄露的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不得传播、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
第4条甲方义务
4.1如乙方从甲方离职,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或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卡上。
4.2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并不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4.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第3条第2、3、4款约定的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当恪守的法律义务,甲方无须就上述义务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5条违约责任
5.1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其所实际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的5倍。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如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按照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及乙方因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张赔偿。
5.3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但若乙方拒绝受领补偿金,不得以此为由豁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5.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使乙方及其相关的雇佣单位受到追究,还可根据其选择,或依据民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或依据本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6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6.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7条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人员保密协议书人员保密协议书。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