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主体变更协议书

李盛

房屋租赁主体变更协议书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丙方:(现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位于 的房屋(以下称目标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租赁合同中的乙方变更为丙方,特达成如下变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租赁合同中的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全部权利义务,但乙方已经依约履行完毕的部分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甲方保证继续享有作为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3、 丙方应当负责自 年 月 日后产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此前的任何费用与丙方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4、 丙方在租赁期内的经营管理不受甲方干涉,丙方有权对目标房屋自行设计决定租赁区域功能,丙方有权对目标房屋的部分场所进行招商、转租;

  5、 丙方租赁期满或提前解约,应在 天内将目标房屋及场地交还甲方,目标房屋依机器设备拆除后的现状(不含移动设备、冷气、电器设备)交还甲方。丙方迁出目标房屋时,有权拆走乙方和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商品,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者,视同放弃,无条件交予甲方处理;

  6、 租赁期内,若因甲方提供丙方经营所需用的水、电、暖设施不能正常供应,致使丙方或分租户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同意免除相应时间的租金,不能正常经营的时间超过 天的,丙方可以提前解约,丙方因此提前解约的,甲方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 甲方为丙方办理或变更合法经营的各种证照提供产权证明、场所使用证 明等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导致丙方不能依法营业的,丙 方有权免交相应的租金和费用。

  8、 除上述内容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但乙方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除 外。租赁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9、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 字)

  乙 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 字)

  丙 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