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刘,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xx市xx区xx镇xx村94号。
乙方:许,男,汉族, 年 月 号出生,住xx市xx县xx镇xx村35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受伤一事,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______年 月 日在工地因受伤遭受的'损失,经双方核算,共计70000元(柒万元整),该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______年 月 日付款______年 月 付款___元,______年 月 日付款___元,______年 月 日付款 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款后,甲乙双方不得再有任何纠纷,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手印后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于乙方就xx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毁乙方别克轿车一辆,致乙方经济受损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赔乙方车辆维修费共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理人: 乙方: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证明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方:xx
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乙方儿子:xx
身份证号:xxxxxx
乙方儿媳:xx
身份证号:xxxxxxxx
乙方于xx年5月3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大腿受伤,导致“ 右侧股骨下段骨折”。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陆万贰仟(¥6xx年xx月xx日打入乙方贵州农村信用社账户xxxxxxxxxxx)。
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时退回8666.7 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 方: (签 名) 乙方: (签 名)
滑石乡调解委员会: (盖 章) (签 名)
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 (盖 章)
甲方(受害人):
受害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犯罪嫌疑人亲属):
附本案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如下:
犯罪嫌疑人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犯罪嫌疑人二: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犯罪嫌疑人三: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犯罪嫌疑人四: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0xx年 xx月 xx日,本案犯罪嫌疑人 因琐事与甲方发生冲突,共同将甲方殴打致伤(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现其均已被刑事拘留。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系一时冲动造成甲方伤害,且事后均有悔过意愿,现乙方又自愿代替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0000.00(大写:壹拾f圆整)作为经济赔偿。鉴于此,现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在本案经办公安机关协调下,自愿达成和解方案如下:
1、乙方代本案全部犯罪嫌疑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0000.00(大写:壹拾f圆整)作为全部经济赔偿,此金额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赔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f圆整,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后本协议方才生效,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据和转账记录作为支付凭证。
甲方指定接受赔偿款账户为:
2、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系一时冲动造成甲方伤害,且事后均有悔过意愿,现乙方又自愿代替犯罪嫌疑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0000.00作为全部经济赔偿。甲方表示对本案全部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并自愿表示不再继续追究本案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鉴于已接受拾f圆的一次性赔偿方案,甲方表示此后亦不会再以其他任何形式,追究本案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民事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公安机关留存备案。
4、赔偿款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全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本协议方才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甲方(伤害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
乙方(被伤害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时左右,在位于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甲方将乙方打伤。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元),此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一切责任。
三、甲方保证被释放后不再伤害乙方,乙方也不再伤害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
甲方(或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