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配送协议

阿林

  甲方:莱州十三分店

  乙方:莱州

  为确保药品供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配送协议: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所需的药品进行配送。

  二、乙方将药品配送给甲方时,应当向甲方提供与药品相关所需要的资料,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自己经营、使用单位资质的证明资料。

  三、甲方根据自己经营和使用的需求情况可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要求。

  四、乙方应按甲方的供货要求将所需药品及时直接配送到甲方,在配送药品时甲方应当附上随货清单,清单上应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价格等内容。乙方应该安排专门的'人员对所配送的药品进行配送。

  五、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等应当规范并符合运输要求,整件药品应符合格证,配送进口药品及生物制品时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储运冷藏药品时需冷链运输,确保药品质量。甲方对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包装破损、进口药品及生物制品缺少相关证明资料的、未按冷链运输的药品可以拒收。

  六、乙方应对所配送的药品质量负责,因药品质量原因,乙方应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但因甲方未按规定条件储运而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非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随意退货,如若退货所形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但所配送药品非甲方所订购的除外。

  七、配送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项目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乙方应保证药品品种的供应,以满足甲方使用需要。对于甲方提出供货要求,乙方应在最快的时限内将药品配送到甲方。

  甲方:莱州十三分店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