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合作项目: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营业地为三亚市师部农场永晋汽车文化城A栋58、60号。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汽车修理。
三、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__年9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四、出资金额、方式。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20800000元,大写贰拾万捌仟元整(其中人民币7800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先由乙方垫付,甲方于__年底前还清乙方垫付款),占总投资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占总投资额的20% 。
(二)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260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五、盈余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财产(营业执照、厂房、设备等)作贷款抵押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由其承担责任。
七、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
八、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 乙方(签名):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