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建设中介咨询服务廉洁协议书

王明刚

湖北省工程建设中介咨询服务廉洁协议书

  甲方(建 设 单 位): 乙方(中介咨询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五)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 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

  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 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 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

  (六)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中介咨询服务业务。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中介咨询服务业务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