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因乙方驾车发生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在________人民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元人民币。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取赔偿。乙方不得以上述赔偿项目多、赔偿金额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费用。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甲方鉴于乙方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了本调解协议。故对乙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谅解,请求人民法院对乙方应付的刑事责任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对可能判处的缓刑处罚不提出任何异议。
六、为保证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顺利进行,甲方保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审理过程中的需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摩托车在佛山大道与人民路交叉路段与乙方发生刮碰,事发之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到____市____医院进行了CT和B超检查,经医院医师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没有造成器官的损伤及其他身体部位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遭受的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具体的赔偿事宜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共计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圆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2000元)。
二、第一条的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包含乙方因此次事故所需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
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协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乘坐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系乙方配偶)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门前发生,事故中甲方驾驶陕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乙方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不慎发生轻微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现双方就本次充分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乙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害,互不追究责任;
二、乙方乘坐人在事故中受到惊吓,因其怀孕,甲、乙双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后无任何伤情,且胎儿完好,乘坐人遂自行放弃住院观察机会,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乘坐人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不得追究甲、乙双方任何责任;
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乘坐人医院检查费、交通费等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在本次事故中造成车损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追究;
五、本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双方签定后即生效,此事故即一次性了解,今后双方(包括乘坐人)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包括乘坐人)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乘坐人: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协调地址: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____年__月____日凌晨__时____分左右,因甲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乙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驾驶车辆晚上在101国道行驶时,乙方走在行车道上,甲方在下坡时挂空挡、车灯不亮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无意撞伤乙方二人,乙方二人在市人民医院经过全面检查,一人脸部轻微外伤,一人左臂轻微骨折,诊疗费用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经过治疗可以出院。
2、根据双方调解意见,甲方付给乙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全部支付。
4、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的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理由,向甲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赔偿,甲方不得以上述赔偿项目多、赔偿金额多等理由,向乙方索回费用。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人民币。
5、乙方鉴于甲方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本调解协议书。
6、为了保障甲方交通事故案件的顺利进行,乙方保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的审理过程中需要,给予积极地支持和配合。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人: ,男,岁,族,车主,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被赔偿人:,男,岁,族,农民,现住市县村,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汪某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由于骑着自行车看牛导致岔道,和汪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受伤。被撞伤后立即被汪辉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天后于年月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由赔偿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总数额-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元)=现在还需给付的金额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不得再追究汪某的任何责任;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
被赔偿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