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划线甲、乙双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年月日开始对于乙方已施工的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划线,拟于年月日划线结束。
二、工程资料乙方按照划线的已完工程内容,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将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资料经监理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齐全后于 年 月 日前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相关单位审核同意书面签字后视为资料移交。
三、工程量确认
1、对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及监理、业主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2、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质量等其他方面问题需要修复的内容,乙方应在 天内予以修复并经业主、监理认可及甲方验收,在乙方修复后经双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3、对于双方划线范围内乙方未完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完成后续工程施工事宜,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后续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该工程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甲方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业主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验收单位认为该工程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内容完成质量修复责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进行修复,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