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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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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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议书、科研报告及相关前期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
2、甲方项目建设必须按照____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3、甲方做好项目资金、技术、设备的准备工作。
4、项目用地用于____研发和生产。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为甲方提供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土地招标。
2、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登记注册、土地使用等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使项目足额享受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
4、协助甲方办理所需的劳动用工招聘及培训工作。
5、协调解决项目供水、排水、供电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 方: 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将在珠海市投资 品牌服装店5间(具体选址三方协商后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
第二条、三方各出资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合计出资一百零五万元。该出资用于5间服装店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金、商铺装修、品牌使用、服装进货、商铺设施购买、员工工资、水电费、管理费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三方出资各占5间服装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后如因经营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资。
第四条、三方合作期限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间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作协议、转让经营商铺。合作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另行协商。
第五条、经三方一致同意,指定为共同投资事务执行人,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三方可以指派营业人员负责管理、经营服装店,具体安排需三方共同协商及任命。三指派的营业人员的职务行为对三方均发生效力。经营期间,所获收益和所负债务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三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自签订本协议时,三方共同指派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三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三方同意或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三方指派的业务员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九条、在合作经营期间,所需原材料统一由 方负责配送,方按原材料进价加收10%的配送费进行配送。所需费用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每年分配一次,经三方协商可以另行确定分配时间。三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
三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三方共同财产,任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一条、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三方有义务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资。三方合作经营满一年的,如发生亏损,一方不愿追加出资继续经营的,经协商可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按时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元 /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1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作期限内除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等三方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明确的双方共同投资的店铺所在地。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址:x市(县)x街道(乡、村)x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xxx(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xxx(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章 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由广西晟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注资。重组___________________(一项简称公司),共同运营乙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协议双方及公司
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第二条 重组后的公司的名称不变。重组后公司延续之前乙方公司的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人员和销售渠道保持不变。
第三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须把乙方公司相应的债务剥离,然后才能进行重组。剥离的债务可由乙方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
第四条 公司重组后,外地的分公司也做相应的工商变更。各外地经销商继续跟公司签订协议。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控股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成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经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甲方同意:以现金______万元注入重组后公司,作为注册资本出资。
第九条 双方同意:乙方以剥离债务后的乙方公司的固定资产与净资产价值入股。必须经过甲方确认适用并作评估作价,方可入股。出资额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准。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现金
乙方:
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固定资产、净资产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到帐。
第十二条 甲方购买乙方的股权的。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承诺甲方出资后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书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变更公司章程,使甲方成为公司股东。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处理原则上遵从乙方延续的记账原则。由甲方推荐出纳一名,乙方推荐会计一名共同管理。 注:按照实际谈判情况填写,保持会计的延续性。会计处理方式一般不做变更.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完成后,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各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开始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若由于乙方隐瞒公司实际债务状况或第三人反悔不愿转让股权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抽回已缴付的出资,并可视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任何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若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五章 公司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董事长的任免由双方协商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按期缴纳注册资本金;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如期进行资产剥离,注册新的物业公司管理剥离的债务。保证剥离出来的资产不损失;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保证现有管理、销售队伍的稳定。
4、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5、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业务
6、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第七章 技术成果与保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继承之前乙方公司所拥有的技术成果、专利和专有技术。公司也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甲方和乙方与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六条 公司通过收购控股所取得的商业秘密、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非经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商业秘密、相关技术的保密职责。
第二十九条 由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八章 约束行为
第三十条 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
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第三十一条 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第三十二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三十六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三十八条 控股股东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三十九条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四十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四十二条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大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第九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四十六条 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鉴于:
1、甲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社会资源,拟在本地区投资设立一家营利性民营医院;
2、乙方为长期从事口腔临床工作的医疗专家,具有丰富的口腔医疗专业技术和医务管理经验。
双方本着长期协作、互惠共赢原则,商定共同投资受让、经营“XX市XX口腔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院原投资人为 ,经营范围为 ,经营年限为 年,住所地为 。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作顺利及今后医院良好运行发展,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转让款和投资额
1、根据医院既有规模和器械设备、医护人员数量,经与转让方充分协商,认定医院现有资产总值人民币500万元。双方商定前期投资金额为 500 万元,作为支付给 的转让款,以取得医院全部产权。双方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400万元,占 80 %,乙方出资100万元,占 20 %,投资金额全部以现金形式投入,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按出资比例出资到位。
2、股东缴清投资后,即根据股权比例对公司享有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应赔偿出资到位股东的经济损失。
3、医院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如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需要追加投入资金的,乙方不再出资,由甲方按规定时限全额出资到位。利润分配方案不因甲方增加出资而改变。
二、转让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
双方同意由 甲方 作为代表,与转让方协商、谈判并负责办理医院产权转让及相关变更手续的审批、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同意乙方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是医院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双方一致同意,在分配公司净利润时,应首先提取净利润的5%单独支付给乙方,以作为对乙方技术、经验和客户资源贡献的补偿,余额再由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2、公司利润每半年结算一次,其中每年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的经营收入进行利润预分配,年终进行年度利润总分配。未分配利润由双方继续投入,用于弥补医院可能产生的亏损或增加投入、扩大规模。
3、医院在经营中如发生亏损,相关债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以医院的全部财产承担,双方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医院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医院组织机构和日常经营管理
(一)组织机构
1、股东会:
医院股东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股东会是医院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有关医院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医院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设立分院或连锁机构、修改医院章程、选任院长、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股东参加股东会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选任院长、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具体职权和议事规则由今后的医院章程规定,章程和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每年度结束前召开。出现特殊情况时可由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医院设院长一名,由乙方担任。院长的权责如下:
1) 负责实施股东会决议;
2) 主持医院行政、医疗、人事、采购、营销、拓展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 织实施医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医院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章程;
5) 负责医疗器械、药品、医用物品的采购;
6) 聘任或者解聘技术骨干或科室负责人;
7) 根据劳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医院工作人员的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处理人事、劳动纠纷。
8) 处理医院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
9) 其他股东会授权的行为。
3、甲方不直接参与医院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但有权了解医院的实际经营情况。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告知相关事项。甲方可以查看医院的会计帐簿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对院长等医院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院长等医院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医院或股东的利益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医院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院长等医院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医院法定代表人由 方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记载于医院相关证书、执照上。
(二)医院办公、营业地点由医院租用,租金计入医院运营成本。
(三)在经营期间,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费用由医院收入支出,计入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医院如需购臵新的机器设备或扩大经营规模,应事先向股东会提出,经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双方一致同意“吉康口腔医院”的商标、品牌、商誉等知
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拥有。若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医院经营形势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双方一致同意分院、连锁机构等,需增加投资的,投资资金由甲方承担,双方在分院或分支机构、连锁机构的权利义务适应本协议的约定。
四、财务制度
1、医院财务采取独立核算方式,有关医院的各项收支按照财务制度独立建帐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2、医院的一切投入、收益以及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支出均应从医院专用账户开支;账户上的资金只能严格用于医院,在每笔资金使用时,均应根据财务制度经有权签字人审核确认,列明使用用途、付款依据及收款单位,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3、医院的财务,如一方股东认为需要审计的,在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管理的情况下,可自主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如审计结果未出现重大虚假、错误或疏漏,审计费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审计后发现财务存在重大虚假、错误或疏漏,审计费用则由医院承担。
4、医院的出纳人员由 方指定,会计人员由 方指定。
五、股权转让
1、双方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达成本协议,在合作期间股东原则上不得对外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2、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转让股权的,应以合理价格将所持有股权转让给另一方股东,除非经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思凡舞蹈艺术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所占比例投资的亏损,及其他相关事宜责任。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乙方投资人全权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管理事务。
2.乙方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合作期间不干预甲方对共同投资中心的各项管理事宜。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相关事宜责任,由投资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术中心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甲乙双方投资人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_________ 日 乙方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