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水田转让协议书

王明刚

  水田转让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承包水田的2.4亩面积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转让水田位置在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西侧(公路下), 在要道边甲方水田。东至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为界;南至屈波东承包水田为界;西至朗其贵承包水田(蔗区路)为界;北至杨生荣承包水田为界。转让面积为2.4亩。

  二、 土地转让方式:

  永久性

  三、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转让价为:每亩柒万捌仟壹佰元人民币(78100元/亩); 该宗土地总价为:2.4×78100=187440(壹拾捌万柒仟肆佰肆拾元);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0xx年7月份14日,付给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00元);20xx年7月30日付款:陆万肆仟玖佰肆拾元(64940.00元);从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月21日已共付89900元;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剩余部分转让款。即拾万元(100000.00元)。

  付款凭据于甲方签收收据为准。

  四、甲乙双方责任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 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除国家征用外)

  3、 村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在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小组存档一份。

  六、 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水田转让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真诚合

  作的原则,经双方认真商议,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北门水井田永久转让给乙方利用。面积约1亩。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0000.00元的转让金。

  三、四边的界线由甲方给予指定。指定的界线如果和他人发生争执时,甲方要出面协调。

  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划押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按转让金的'2倍支付给对方。

  五、此协议一式四份,村委会、小队、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见证人:

  20xx年5月17日

  水田转让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对等、互利的原则,现就关于甲方将其拥有的下隆子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下隆子一块水田(面积:六分整)转让给乙方永久使用,同时乙方对水田拥有转让、出租、抵押、赠送、继承等权力,甲方无权干涉乙方。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作为上述水田的转让补偿。乙方付款情况以甲方开具的水田转让收款收据为准。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的任何家属及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不得反悔。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见证方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签字: 时间:

  乙 方签字: 时间:

  见证人签字: 时间:

  甲方:刘海君 身份证号码:

  乙方:刘海兵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刘海君与乙方刘海兵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对等、互利的原则,现就关于甲方拥有的塔照岭屋门前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与乙方拥有的算命丘子水田一块(面积:九分整)进行调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塔照岭屋门前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调换给乙方永久性使用。

  2、乙方同意将算命丘子水田一块(面积:九分整)调换给甲方永久性使用。

  3、上述水田相调是甲乙双方自愿的行为,甲乙双方的家属和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不得反悔。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见证方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签字: 时间: 乙 方签字: 时间: 见证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