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六篇

马振华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2

  建设单位(甲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乙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施工车辆进出北航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发包方):重庆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提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 )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 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甲方:

  一、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