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转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
2.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葬坟用地。
二、转让(买卖)方式
1、甲方保证把该土地块卖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不能再次转卖给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为葬坟。
3、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按照我国的《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责任。
6、该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葬坟期间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个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义务协调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该村的村民无理取闹,延误葬坟的时间。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权利归属乙方千古己拥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签定协议之后,乙方具有处理此块土地的权利,但是甲方无权利干涉。
9. 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转让(或卖)土块(或岩石山头)上的石头和树木均属于乙方拥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石头和树木的施工利用。
三、违约责任
1、当甲方诚邀乙方索要土地时,甲方应承担《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甲方卖地时千倍的赔偿金:即--------------------------。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甲方是认为乙方不要,并不退还定金 。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买卖土地的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虽然部分空处用碳素中性芯笔填写,但是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
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甲方:
乙方:仙湖村村民委员会
为了方便于群众生产、生活,乙方已在XXX年新建了仙湖村至凉亭岗的道路扩大为捌米,现为了完善上述路段,甲乙双方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讨论决定同意将位于仙湖村至凉亭岗道路,具体位置在 的地方(** ,西至 ,南至 ,北至 。)给乙方永久使用,面积为_ _平方米(长为_ _米、宽为_ _米)。乙方按每平方米_ _元的人民币一次性对甲方进行补偿合计_______ 元人民币。
二、甲方经讨论决定同意将位于仙湖村至凉亭岗道路,具体位置在 的地方(** ,西至 ,南至 ,北至 。)给乙方永久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长为_______米、宽为_______米)。乙方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的人民币一次性对甲方进行补偿合计_______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土地补偿款于本协议双方签名后一次性付清。
四、地上物补偿:占地范围内青苗及地上建筑物由乙方负责清理,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补偿。
五、甲方自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以土地权属或青苗补偿等问题阻止乙方施工造路,并且不得以其它理由阻扰乙方村民或其他人的车辆通行。
六、甲乙双方如不按时履行义务,依据合同法及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1、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
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租用门口土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地面积
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实际面积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日期
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直至工程结束甲方不需要为止。
三、租用费用
租用费用以时间长短结算,费用按每亩每年_____元计算。最终结束时费用一次结清。甲方在清场撤走时,平整土地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所有房屋用砖头(包括地下砖头)给乙方作为补偿。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协议,否则违约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异议,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在xx区《xx片》征用工业建设用地,由于建设需要,现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平整。甲方就该项目发包,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现就发包与承包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协论,已达成共识,并特定本协议书,共守信约。
一、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的座址、范围四至和面积。
甲方同意把本公司在xx区《xx片》的建设用地平整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愿意予以承包。范围四至、面积按县建设局测绘提供纸认定标准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双方现场确认无异议)。
二、土地平整价格及其工程付款形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围填每立方米9(玖)元。总围填土方预计XX00立方米,实际按建委测算图纸数据为准,不包括厂区外围土寺平整(另行计算,以验收为准)。
2.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30000(叁万)元订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照总土方量付款。
三、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1.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围填高度应以公路面为标准,下降2(贰)米的高度填平。
2.乙方围填土方时,应符合相关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风化土、杂土及劣质土填地,否则视违约责任。
四、工程期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必须在1000(壹仟)天内完成,否则视违约责任。
五、责任范围
甲方:
1.应按照上述内容,工程完成验收后即日支付工程款项(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为准),否则,视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派员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及质量问题,责成乙方返工,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并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测绘施工图纸,现场双方经过商定认可。
4.履行与土地平整发包方相应的义务。
乙方:
1.应按照上述条款内容,精心组织力量进行施工。
2.接受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把好质量关。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领款结帐后,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入账。
4.注意施工安全并担负施工安全责任。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负担责任及赔偿。
2.人为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风天气无法施工的特殊情况,经与甲方商榷同意后,扣除其影响施工的天数。否则,超过规定的1000(壹仟)天无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余施工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附则
1.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守信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方,否则视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有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文本,方可有效。今后任何补充协议书都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