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工人)姓名:年龄: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在某某医院治疗后,现已基本康复,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有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万元整。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先付人民币XXXXX元(大写X万元),已付清,剩余XXXXX元(大写X万元整),一年内付清。(年月 日)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和人身损害有关事宜向甲方要求其它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50%违约金。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20××年6月18日下午4:30左右,乙方在甲方工地(自贡沃尔玛一楼)安装风管,刘海平穿上的安全带没有系挂安全扣,从安装平台上摔下来,造成左手左侧桡骨远端骨折。经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及时救治,现已完全康复。申请做伤残鉴定。经四川燊海司法鉴定所20××年12月2日“川燊海司鉴所(20××)临签字第237号”评定为十级伤残。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依法的基础上,就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20××)临签字第237号所作伤残评定没任何异议,一致同意作为终止鉴定。
二、 乙方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费用6894.10元;生活费用3000元;诊疗费1005.10元。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10899.20元,甲方已全额支付上述所有费用。
三、事故是由刘海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参照有关规定,甲方赔偿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0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9800.00元、其他相关费用4400.00。以上费用共计人民币3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四、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是双方均已认可的。今后无论什么问题。都与甲方没有关系,此后双方不存在任何方面的民事纠纷关系。
五、付清余额叁万伍仟元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均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汶川县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项目是广州市对口支援威州镇灾后恢复重建计划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对口支援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援建项目总体方案。
该项目4#变压器于20××年1月17日发生起火,经现场调查和汶川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说明属意外事故,根据该工程特殊性,属紧急抢险维修工程,同意该抢险维修工程纳入广州市对口援建范畴,采取“交支票”方式进行援建。
经初步概算,该抢险维修预计投总资:为100万元,具体项目是:变压器设备采购价为24万元;有源谐波柜设备采购价为26万元;高低压房土建恢复工程为10万元;xx万;xx万;xx万;xx万。建设工程已交广州市对口援建威州前线工作组审批通过并纳入广州对口援建项目之内,在广州市对口援建威州资金内划拨。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xx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补助乙方xx项目建设资金xx万。
2、乙方须将所补助资金全额用于xx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并自觉接受属地监察审计机关的'检查。
4、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即付给乙方10%的前期费用作为本项目的启动资金。
5、甲方按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项目正式动工后,凭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支付总额的xx%,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到xx%。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余下xx%。
6、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需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2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20xx年05月18日在甲方无纺布车间发生左手指压伤的工伤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共计17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圆整 )一次性结清。
2、付款期限:甲方应在20xx年8月31日之前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20%的违约金。
4、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双方自愿恪守本协议,承诺今后互不相涉。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见证人: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 ,男, 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