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20 年 月20日前完工)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卫生间,房屋地板以混凝土铺面;室内要通水通电;外墙粉刷,室内刷白,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 年 月20日前完工)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3、经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开工建设,根据(上府办发【20 】32号)文件规定,由本级乡人民政府按改造对象建设进度支付补助资金,进度快的先支付。补助资金由财部门通过农户一卡通统一发放。
4、本协议一式叁份,危房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存档用)各一份。
5、未尽事宜按上府办发[20 ]32号文件执行。
申请人:
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