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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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参保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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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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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请求甲方以参保单位的名义代缴社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了享受社会保险所代来的福利,自愿将甲方作为参保单位并请求甲方代缴社保,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和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甲方在为乙方代缴社保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一寸照片4张。
三、由于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劳动支付请求。若乙方提出与劳动有关的.争议与诉讼,其责任与后果均由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丙方提出追偿要求。
四、由于乙方并不属于甲方的员工,乙方在甲方购买社保期间,乙方所有的社会、法律、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如果乙方的言行对甲方的经济、声誉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责任和后果由丙方全部承担,这些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协议各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及丙方不得向除甲乙丙之外的第四方披露其中的任何信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乙方及丙方全部承担。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指模)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