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办公室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办公室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办公室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办公室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办公室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办公室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办公室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办公室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办公室,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办公室,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办公室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公室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位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让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租赁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转让后写字楼现有的`装修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限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办公室转让费¥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及办公家具(详见转让交接清单)。五、转让办公室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办公室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办理办公室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甲方向乙方交付钥匙。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办公室即交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时交付办公室,甲方逾期交付办公室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
交付转让办公室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其它费用,并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办公室和支付转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乙方逾期接收办公室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七、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