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发的协议书范文

孙小飞

  矿山合作开发的协议书1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 采矿权:指甲方对**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 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许可证号:***

  (2)面积:**平方公里;

  第二条 合作事宜

  2.1 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 合作:

  (1)乙方先支付50万元,作为甲方处理前期事宜资金;50万元不退,支付100万元作为合作保证金;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4)乙方必须保证经营运作资金不低于150万元,并保证采选厂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5)经营中的管理:甲方负责一名财务人员、一名过磅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乙方负责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所以人员工资纳入成本核算;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付款约定

  3.1 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第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 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 其他

  8.1 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2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交有矿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矿山合作开发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矿山开采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约定:

  1、在合作期间,乙方如果终止该协议,叁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矿山开采项目的同样工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在拾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矿山开采所需的空压机、风枪等大型设备由甲方购置提供给乙方使用,而钻头、锲子、夹片以及钻杆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资购置;

  3、乙方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工具、防盗、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工具等物资用品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矿山施工设备设维护、维修费用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如出现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和甲方承担。

  6、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伙食、路费等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给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来回的路费报销。

  7、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在合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劳动进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进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开采,否则赔偿甲方5万元/月。若因受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因此而导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月,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补贴费用(封冻期间无法进行户外工作的情况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费用(现金价格)为: 元/方(大小方皆计),但荒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要求(规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结算方式以入库单数量为准(长、宽、高各扣10cm),于次月中旬计算。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合作开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以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甲乙双方另有协商或条款,在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协议后,享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包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合作开发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 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 %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 股 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 %、乙方占 %。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 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

  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