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分房协议书(通用五篇)

黄飞

  家庭分房协议书1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自愿将共同共有的位于___区___小区___单元___楼___户的房屋所有权重新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1、位于___区___小区___单元___楼___户的房屋的'70%归所有30%归所有。

  2、___区___小区___单元___楼___户的房屋的贷款的70%归所支付,30%的归所支付。

  3、双方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持有的位于___区___小区___单元___楼___户的房屋的产权出售,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4、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所达成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家庭分房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系亲兄弟关系,父母于年过世,留下一间瓦房,该房屋与堂叔共用一面承重墙,堂叔于年月拆除旧房,建设新房,房屋被迫拆除。该宅基地为兄弟双方共有,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在该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现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分割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宅基地位于______,长______米,宽______米,总面积______㎡。

  二、建设方式

  兄弟双方共同修建地基及牛栏层,由甲方出资,乙方出力参与建设,地基修建满足5层楼高建设要求。

  三、分割方式

  甲方全额出资建设第一层,享有全部使用权,乙方享有公用楼梯使用权;乙方全额出资建设第二、三、四层,享有全部使用权。甲方与乙方共同享有牛栏层使用权,各占50%;共同享有屋顶楼面阳台使用权,各占50%。

  四、建设时间

  甲方需于年月建设完成,方便乙方施工,乙方视具体情况安排建设时间,但争取于年月前建设完成,便于双方共同使用屋顶楼面阳台。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家庭分房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兄弟三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以及村两委、妹妹郑翠芝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 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五间。 兄弟三人各一间,另外两间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 甲丙哥两个各出资1500元给乙方,乙方出去盖房。

  三、 原来哥三个的三间房归甲丙所有。

  四、 父母所有的的两间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五、 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3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3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六 、本协议共2页一式四份,父和母、甲、乙、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三人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家庭分房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父母现留有三套房产,经双方共同有好协商,将所建房产归属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根据双方自愿约定,将保健路、电表厂康宁小区两套房产分给 甲方;学府三道街房产分给乙方。

  二、 本协议内容由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并理解和认可,系真实的意思 表示。

  三、 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及证明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家庭分房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一、财产

  1、甲乙双方原系夫妻关系,于20xx年2月4日离异,婚前双方有房屋一幢,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建设面积为640平方(四楼半)。

  2、甲乙双方现有房屋一套,坐落于凯里市鑫鼎小区12幢11楼,建设面积为84平方。

  3、甲乙双方有雷山县丹江镇杨排村、排交山茶园100亩,现租给雷山县黄里杨德使用,租金每年5000元。

  二、欠款

  1、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壹拾万元用于装修,现欠贷款陆万肆仟元整,每月从蔡认刚工资扣还(贷款以蔡认刚名字贷款)。

  2、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 万元用于购买凯里鑫鼎花园套房,现扣李莉工资还款(贷款以李莉名字贷款)。

  三、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蔡认刚使用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房3号门面及二楼以上房屋(包括现在营业的宾馆全部财产)之前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陆万肆仟元由甲方蔡认刚偿还。

  2、乙方李莉使用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楼房的一、二号门面及内的,现正在营业的服装及凯里鑫鼎花园的套房,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由李莉工资扣还。

  3、双方的房屋禁止转让、转卖,双方如有一方百年归天(死亡后),财产无条件由儿子蔡智宇继承,儿子蔡智宇今后的学费及婚事由双方共同平等承担。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