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基地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新疆友好集团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 工程钢筋绑扎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疆友好集团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
工程地址: 克拉玛依市
二、承包方式:承包钢筋绑扎工程
三、 承包内容、作业范围:按实际工作量计算人工劳务费
四、工程质量、工期要求
1、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项目设计要求施工,一次性通过检查和验收。
2、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必须按照建筑方通知要求返工修改。
3、必须满足建筑方工期进度要求施工。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及安全规程进行工作,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清除安全隐患。
2、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再次作业。
3、如乙方不听建筑方领导指挥安排,私自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权利、责任
甲方权利
1、监督乙方完成建筑方规定生产任务。
2、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工期、质量要求,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乙方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前,给乙方买好人身保险(在建筑方付进度款中扣除)。
2、配合乙方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乙方进行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交底。
3、必须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对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生活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用电及工作场地。
5、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乙方实际完成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工作量,签发生产任务单。
6、协调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
7、提供工人工作所需安全帽、安全带、服装、工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第一批进度款中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
8、若建筑方、以设计变更延误工期或钢筋制作过程中出现错误,超过3天技工按每人每天200元,普工每人每天130元进行支付班组每位工人。
9、因材料及机具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建筑方负责。
10、及时提供所有辅助材料。
11、乙方进场施工作业15天后,甲方付给乙方生活费。
12、乙方负责协调钢筋制作方之间工作。(如因制作造成影响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权利责任
乙方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单价收取劳务报酬。
2、有权拒绝执行建筑方的违章操作。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与工程无关的无理要求。
4、乙方向甲方交付人员进场保证金 元,甲方必须在40天之内向乙方返还保证金。若乙方不能按时按建筑方要求人员进场,保证金不退。
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组织技术素质合格、劳动力组织合理、并具有一定比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所提供劳动力均应有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
2、严格按照图纸、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保证工期兑现,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工地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无理取闹,后果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4、材料按定额领用、超耗部分照价赔偿。由建筑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爱惜使用,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他用,施工完毕后将建筑方供应的设备如数完好的及时归还。
5、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机房提供的给乙方使用机具。
6、建筑方负责钢筋制作连接、转运到施工现场,乙方仅负责按图纸钢筋的绑扎。
7、按合同约定结算比例,造好务工人员的工资表。
8、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上工或者中途离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九、合同价款: (大写) 元/吨,按实际工作量计算钢筋吨位结账,不含一切税费。
十、工程收方及工资发放
按每月钢筋绑扎工程量的60%结算工人工资给乙方。
十一、劳务结算
1、按已完实际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钢筋绑扎按实际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人工劳务费。
2、甲方所有的扣款必须以承包合同确定的借款签字单为依据。
十二、结算方式
1、采用 现金 的方式进行支付。
2、乙方按照建筑方要求,基础达到正负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60 %,进行预付。
3、工程停工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进行清算结账,甲方必须在15 日内结清并支付所有人工劳务工资。
十三、该工程劳务承包,乙方不承担任何不应有费用。本工程属于跨年度工程,此合同2013年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