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扶持协议书

李盛

  甲方:

  乙方(受助人)姓名:

  残疾类别: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自治区残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基地扶持残疾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逐步实现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由乙方如实提出申请,经各镇报送,由市残联和基地审核确定乙方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程受助对象,甲方与乙方成为结对帮扶对象。

  2、甲、乙双方结对帮扶的项目应以市场稳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利润大的种植、养殖业为主。

  4、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帮扶项目为_____,甲方免费提供价值_____元。

  5、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项目、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和指导,组织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自身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

  6、乙方通过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的努力,逐步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增加收入。乙方不得随意将此项业务中断。如乙方需中断,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扶持过程中,如乙方遇到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经营中断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和反映,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市残联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0、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