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存根)
贵家长:
我校按上级要求在放假前已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安全教育,为了使你的孩子在假期中养成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与您特定假期安全协议书如下,希望您合作。
一、家庭中:要教育孩子防火、防电、防盗、防煤气中毒,并做好学生行为监督工作。
二、外出及公共场所:要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等,教育孩子不吸烟、不喝酒、不寻衅闹事、不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不进网吧、歌舞厅,不开机动车。在没有安全设施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没有教练的指导下,不溜冰、不下水游泳。
三、假期中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并对孩子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家长务必要随时掌握学生行踪,切实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学生不随意行事,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温县实验中学 20xx年6月26日
暑假安全协议书
(家长存根)
贵家长:
我校按上级要求在放假前已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安全教育,为了使你的孩子在假期中养成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与您特定假期安全协议书如下,希望您合作。
一、 家庭中:要教育孩子防火、防电、防盗、防煤气中毒,并做好学生行为监督工作。
二、 外出及公共场所:要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等,教育孩子不吸烟、不喝酒、不寻衅闹事、不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不进网吧、歌舞厅,不开机动车。在没有安全设施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没有教练的指导下,不溜冰、不下水游泳。
三、 假期中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并对孩子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家长务必要随时掌握学生行踪,切实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学生不随意行事,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温县实验中学 20xx年6月26日
甲方:泰格盈家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出游,公司所属员工均采取公费制度,即统一出游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公司承担(携带家属经获准则免费)。
二、澄江二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三、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如在此次活动中,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九、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泰格盈家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
澄江二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树木修枝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地上的矛盾。
3、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树木修枝的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4)及时如实向甲方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5)施工期间动用明火必须到安全部、基建办、工程部办理动火申请,动火人员须有相关资质和证件,经审查消除火灾隐患后方可动用明火。
(6)施工工程人员须配备相关劳动保护用品,危险作业需甲方认可方可施工。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
9、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给予扣除)。
三、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儿童。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 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儿童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9、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0、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校车方、家长双方各一份。
校车方:
家 长: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劳动合同变更如下:
一、将原合同中“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是,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和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将“第十六条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资为税前4200元(其中基础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700元、单休补助500元);
2、奖金根据每月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计发。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变更为:“第十六条 乙方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
1、基本工资3000元/月,岗位工资:700元/月,绩效奖金500元/每月,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由甲方代在工资中扣代缴。
2、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分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