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买卖协议书

王明刚

  林地买卖协议书1

  立协议双方: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该林地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一、林地转让范围及界边:

  1、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毕租村民李鹏成同意将杨家坟箐(林权证为杨家坟箐)林地(果园)依法转让给彭志荣经营使用。

  2、转让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总面积为:地界边范围以林权证上的为准。

  东至:箐,南至:界,

  西至:交界。,北至:箐,

  3、转让范围:包括林地的经营使用和林地内现有的林木、果树、建设设施,水电设施以及林地脚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养殖、种植业,乙方在开发使用土地时应遵守国家林业部门、土地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2、在林地转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围内的一切权益归乙方享有。

  三、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期限以林权证上的期限(62年)为准,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亩林地转让费每年为人民币:8421.00元,总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转让款大写: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国家政策允许林权转让时甲方将林权证转让过户到彭志荣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办理或处理有关事宜的甲方必须出面处理解决(包括出具或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柒万伍仟元给甲方。

  2、甲方需确保所转让的林地、道路、水、电等的产权清晰、四至明确没有权属纠纷,甲方还需办理完善、县、乡镇、村委会、村组到村民的签认会议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发生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转让期内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在转让期内该林地内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若国家或企业单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赔偿费属甲方的份额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补偿、赔偿费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组名义赔付的,由甲方出面办理代领给乙方享有。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使用或转租、转让经营,并享有继承权。

  4、乙方享有林地内及周边道路、水利、电力等资源的使用权不承担前期任何费用,需要另外接水、接电、修路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占地、接点等相关工作。

  5、甲方应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转让的林地内任意开挖、种、殖、砍伐树木或破坏堵塞道路、破坏水电设施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有发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协调解决。

  6、本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在办理林类变更、林权证转让过户、流转等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条款,若一方违约,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给守约方支付总转让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条款及后附文件资料复印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村小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买卖协议书2

  出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转让地点:

  二、出让林木、林地四至界线:

  三、出让树种:

  四、面积:亩。

  五、转让期限: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林权证)移交给乙方。

  2、在林木资产转让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和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不受村民小组换届或更换签约人所享有的权利,参与解决纠纷与矛盾,协调上下关系,确保转让合同中林木资产转让及采伐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将年月的合同范围为林木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进行利润分成。

  4、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再转让本合同所指定范围内的林木资产。

  5、甲方负责协调乙主道路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签定合同范围内全部理权和受益权。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转让费。

  3、乙主砍伐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界线,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另一方交易额倍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履行职责造成惭方不能正常进行林木采伐,赔偿乙方损失部分的 倍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本地司法机关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林地买卖协议书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年11月8日至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B451000391431,宗地号:326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