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xx年x月x日止,租金已全部付清。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归乙方所有(不包括室内物品)。
四、乙方在20xx年x月x日支付定金 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及至20xx年x月x日房租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以及甲方交付房东的押金捌仟元。
五、签订合同付款后乙方可在此店铺内经营,但乙方允许甲方在此店面甩货至2011年 月 号。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退。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转让人(甲方): 甲 方 地 址:
受让人(乙方):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就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第 类“ ”牌商标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商标转让费: ¥ 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商标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 号国家官方《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商标局是否受理该商标转让手续,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 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 受让人(乙方)同意:
甲 方 地址/身份证: 乙 方 地址/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