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宽坪镇中心学校
乙方:
为了配合山阳县人民政府在今年十二月完成教育强县省级迎验工作,经上级批准在学校西院墙外修建综合大楼一幢,上级要求甲方于20xx年4月日完成征地工作,现在甲方征地范围内涉及乙方祖坟一座需要迁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坟墓位置:坟墓坐落于学校西院墙外西侧。
二、迁坟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完成,新坟址乙方自己选定,但不得选择甲方此次征地范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迁坟费用3000元,签订协议时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迁坟工作。乙方逾期未迁,甲方在平整土地施工时,对坟体及骨骸造成损失概不负责。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镇政府、教体局计财股备存。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南宽坪镇中心学校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二0XX年四月二十日
甲方: 某某小学
乙方: 某氏宗族
因某某小学扩建运动场,乙方在学校范围内有祖宗坟墓需迁移。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迁坟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实地查看、清点登记,确认乙方在学校范围内需要迁移的`单坟土葬坟墓共计四座。
二、迁坟补偿费(包括劳务、另选墓址等全部费用)每座某千元,共计人民币XXXX元(¥:XXXX元)整。甲方在乙方迁坟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须在20xx年 月 日前自行迁出本协议约定的应迁坟墓。
四、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期满后日15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作无主坟墓处理,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约之日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章)
经办人: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X日
甲方: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
因政府征用小塘村一、二组集体土地作工业用地,乙方在被征地范围内有亲属坟墓需迁移。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迁坟补偿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实地查看、清点登记,确认乙方在政府征地范围内需要迁移的单坟单穴棺木土葬坟墓共计 座(合葬双坟双穴坟墓按两座计算)。
二、乙方与坟墓埋葬人的亲属身份关系为:
坟墓埋葬人×××系乙方同一顺序的 亲属关系;
坟墓埋葬人×××系乙方同一顺序的 亲属关系;
坟墓埋葬人×××系乙方同一顺序的 亲属关系;
三、迁坟补偿费(包括劳务、墓址、棺材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元)整。
甲方在乙方迁坟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须在20xx年 月 日前自行迁出本协议约定的应迁坟墓。
五、坟墓迁入墓址可由乙方自行选定或迁入甲方无偿提供的墓地之内。乙方自行选址的,甲方不另作墓址用地补偿。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期满后 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作无主坟墓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乙方共同确认属坟墓埋葬人的同一顺序的全部亲属,如涉及遗漏坟墓埋葬人与乙方同一顺序的其他亲属,由乙方向其它亲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约之日生效。
甲方(章) 经办人: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配合我校扩建工程顺利进行,现就我我校征地范围内无主坟墓迁坟一事,甲乙双方携手合作,订立制度,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乡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被迁坟地址:
协议订立地点:
第三条:迁坟时间及范围
1、起始日期: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迁至甲方征地范围内,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付款总额和方式
1、甲方付给乙方迁坟款总价1200元整(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2、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乙方迁坟款1200元,乙方按期将坟墓异地安置。
第五条: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发出坟主认领公告满20天后无人认领。所以对无主坟墓进行迁移。
2、甲方只负责按照条款规定时间按时将迁坟款项付给乙方。
3、乙方负责收到款项后应自己组织人员及时将被迁坟墓迁出施工场地。
4、迁坟事宜完成后各方不再为将来所发生的事情负责,一切后果自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乡教管中心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代表:
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乙方代表:
签章(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为配合我校扩建工程顺利进行,现就我我校征地范围内无主坟墓迁坟一事,甲乙双方携手合作,订立制度,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乡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被迁坟地址:
协议订立地点:
第三条:迁坟时间及范围
1、起始日期: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迁至甲方征地范围内,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付款总额和方式
1、 甲方付给乙方迁坟款总价 1200 元整(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2、 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乙方迁坟款 1200元,乙方按期将坟墓异地安置。
第五条:责任及免责条款
1、 甲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发出坟主认领公告满20天后无人认领。所以对无主坟墓进行迁移。
2、 甲方只负责按照条款规定时间按时将迁坟款项付给乙方。
3、 乙方负责收到款项后应自己组织人员及时将被迁坟墓迁出施工场地。
4、 迁坟事宜完成后各方不再为将来所发生的事情负责,一切后果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