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调解赔偿协议书

刘莉莉

  交通事故死亡调解赔偿协议书1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5月7日17时00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xx抢救无效死亡。现于XX(甲方)与王XX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XX支付给了王XX的哥哥王XX)。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死亡调解赔偿协议书2

  甲方:李某(受害人之妻)

  乙方:钱某(驾驶员)

  丙方:某公司(车主)

  因受害人王某驾车与钱某驾车相撞导致王某死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三方确认,乙、丙方共应赔偿甲方人民币232224.57元,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项目(甲方损失总额为464449.14元,因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减半赔偿)。

  二、乙、丙方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三、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以外,余额(具体金额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核算)由乙、丙方连带赔偿给甲方,并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除以上赔偿款以外,乙、丙方出于人道主义,自愿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20000元,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丙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当退还乙、丙方额外支付的20000元补偿款,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五、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六、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交警备存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