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入股协议书样本
甲方:杜长军 乙方:许军
身份证号:6227221xxxxxx017 身份证号:62272219xxxxxx21458 住址:泾川县荔堡镇沟圈村张咀社 地址:泾川县党原乡樊家村三社 经甲乙双方于2014年2月25日共同商定,甲方将东运集团平凉客运公司营运车甘L19046,华亭—西安当日往返班车与乙方入股合伙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该车车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3250000.00元整),公司押线路保证金贰万元整,安全风险金伍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伍仟元整,线路牌押金叁佰元整属甲方现金。具体协议如下:
一、入股概况:2014年2月25日杜长军将甘L19046,华亭—西安营运班车的五分之一股份转让给许军拥有,许军出资陆拾伍万元整。杜长军拥有五分之四的股份,出资贰佰陆拾伍万元整。
二、入股期限及债权:自2014年2月26日起入股至车辆营运结束,如一方有特殊情况或不愿经营。股权需转让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评估作价后转让经营,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自2014年2月25日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从2月26日以后的所有公司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
三、盈余分配:从2014年2月26日按股东所占比例同比例分配盈余,按月结算,按月分红。乙方在公司抵押三个月营业收入后,方可按结算分红。(例:2014年6月份分红3月份的结算分红,以次累推)。
四、禁止行为:禁行股东与其他人经营同线路的其它车辆,禁止股东从事损害合伙车辆利益的活动,本车辆不承担股东于本车之外的债权债务。
五、声明和保证:股东各方面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在此合作中,股东代表其家庭财产共用人,若任何一方股东遭遇不可抗力,其家庭财产共用人要承担其应尽责任。股东投入的资金均为股东的.合法财产。
六、争议的解决:可协商、协调、仲裁,也可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七、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其间应终止,若其财产共有人在此期间没有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并有能力情况下,可以代其履行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股东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 汽车销售 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 ,该店命名为 ,主要经营 汽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 。
二、 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万元,投资比例三方按平均出资,甲方额外持有10%技术股份,甲方出资 拾 万元,乙方出资 拾 万元,丙方出资 拾 万元,资金在2014年11月 12 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30%作为提成佣金,剩余部分扣除实际运营费用后其中10%按出资比例分配;10%累计进入公司流动资金;50%按照收入总额的占比按比例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 合作期限暂定 3 年,从2014年 12 月至2017 年12 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 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 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开户行:户名: 帐号: 。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四、 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五、 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六、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 6 月或亏损数额达到 30 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七、 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府谷县万联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府谷县高石崖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装潢。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杨振荣 身份证号码:612xxxxxx230031 地址:府谷县府谷镇高石崖村
2、合伙人:尤凯身份证号:612xxxxxx010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合伙人杨振荣 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尤凯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11条 本合伙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