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广告对外合作协议书

王明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栏目内广告宣传。具体内容方式如下:

  广告形式:甲方提供广告内容在乙方的场地内进行宣传,宣传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广告损坏等情况,经过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更换广告或者由乙方进行修理完善等。

  广告位置:广告位置位于攀枝花市驾驶培训学校基地内

  起止日期: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内,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广告文字及内容由甲方提供。

  提供方式:甲方以电子文档、光盘、书稿等形式向乙方提供制作标识、标准。

  第二条:合同金额

  1.攀枝花市驾校广告投放费用为平方/月,共计平方,合作期限投放费:元;广告制作费(元);

  共计人民币:(大写)

  2.付款方式:甲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定金然后发布(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项的百分之五十,交付定金后一个月内需付清乙方剩余百分之五十)的费用。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2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广告,另行发布广告。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具体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本协议期内,乙方将无权取消该项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审核甲方的广告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乙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

  2、广告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甲方必须对本次合同价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商家。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对方守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协议,但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如不能将广告费用交予乙方,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2、除协议另有明确规定需按该规定处理及一些不可抗因素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不予纠正,对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则由另一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终止。

  6、凡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攀枝花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