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施工协议书

李盛

  最简单施工协议书1

  发包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简单施工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经双方协商就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闽建信招合字[20xx]第220-1号),特订立此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费用: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xx]1980号)及发改价格[20xx]534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编制费用:依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xx]房457号”文件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编制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3、开评标专家咨询费和评标会务开支由乙方支付。

  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简单施工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工作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表中:单价包含材料、人工、机具、运输、税费等一切隐含费用。

  二、施工方式:_________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方法:_________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在甲方已经计量的情况下,将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3、施工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来往的正式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简单施工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乙方申请甲方所辖公路、桩号KM+(路左、路右)有涉路施工行为,为了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扬尘污染、噪声等问题,特立此协议。

  1、涉路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涉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多类安全疏导标志的设立工作,经路政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占用公路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一定要摆放围挡,划定施工区域,并不得随意在公路上穿行,做好夜间警示工作,摆放夜间警示灯;

  4、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甲方应做好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指导,以确保施工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施工中由于乙方未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工整改的要求,并经过乙方改正后,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6、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扬尘污染及噪声污染,并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地处生活区域做到早不过7:00,晚不过7:00,防止由于施工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7、一旦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证视情节相应失效。

  补充条款:

  1、凡属新建项目,却需与公路相交的,路口必须提前施工,以减少扬尘、洒漏、车轮带泥等现象造成公路的污染和损坏;

  2、重点路段埋设各类管线施工作业场所要进行围挡,封闭式施工;

  3、在机动车道上埋设管线、设井的点位,乙方要设置防盗井盖,并与甲方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确保今后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4、凡公路上埋设井盖的施工单位,一定要对井盖设施每天进行巡视,一旦发现丢失要立即更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中的内容,要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