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音乐辅导班安全协议书

李盛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为了丰富学生暑假生活,确保学生在暑假音乐辅导班学习期间的安全,强化家校合作,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辅导班实际,经甲乙双方就委托辅导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协议,共同遵守,认真履行。

  一、为满足学生及家长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间免费义务开办音乐辅导班。本辅导班授课地址在浚县学校院内。因条件有限,甲方不负责本辅导班学员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属于自愿要求参加本辅导班。乙方对于学生参加本辅导班期间的安全,应积极负责、主动负责,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三、甲方承担本辅导班授课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常识提醒和安全管理责任。

  四、本辅导班授课期间,乙方履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的安全监护责任,保证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并承担在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如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的,须以书面委托书形式委托他人,由被委托人代为行使乙方的安全职责。学校及本辅导班工作人员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五、本辅导班授课期间,学员实行请销假制度。对于学员确需请假的,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亲自到校,提前向本辅导班负责老师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及时销假。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

  六、在本辅导班安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书面签字批准,学生在校期间不准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进行活动;放学后要立即回家;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批准,不得无故滞留学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本辅导班负责老师: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七、学员在本辅导班学习期间,如故意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不自觉遵守各类安全规定,或随意违反安全常识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安全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负,乙方则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八、本辅导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为授课时间;每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学员上学、放学及接送时间为:上午7:00到校,11:30离校;下午15:00到校,18:30离校。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学校(盖章)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