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协议书范文三篇
展览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合肥展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广告布展管理法规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布展的时间是20**年 5 月 16日 ------20**年5月20日。
第二条、布展活动的地点在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国际会展中心
第三条、乙方所制作布展的事项以双方认可的预算书所列项目为准。现场布置及效果以乙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效果图为准。若达不到预期商定的效果,或组织操作方面的缺陷造成不良的现场后果,乙方须承担经济责任,酌情从合同款中扣除。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正式委托乙方承办上述各项事宜,甲方应付相当于预算书总计费用50%的款项作为筹办费和材料费,乙方即开展为制作布展事宜。
第五条、制作布展的费用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签章的预算书所列费用进行结算,临时增加预算需有甲方签章,甲方于制作布展活动结束当天向乙方付清所有结算费用。
第六条、乙方所制作布展会场应于展会举办前一天前布置完毕。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布展所需的便利。
第八条、乙方工作及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风险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清单:预算书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地址: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桁架:6X4.5m
喷绘:6.4X4.5m双层打孔
玻璃桌2张,椅子8把,前台桌一张, 高脚椅子一把,射灯5个,绿色植物。
帐号:3413 3100 0018 0100 29205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户名:合肥展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行:601382 1500 0028 12496 李业刚
展览协议书篇二:
甲方:陕西省韩城市久发艺术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重庆强杰商品展销策划部
陕西省韩城市久发艺术品贸易公司与重庆强杰商品展销策划部合作,定于20**年5月8日----20**年5月20日在韩城市新城区西寺路北段,具体界限(东至南北道牙线,西至南北道牙3米以内,南至西寺与普照路十字北10米,北至教堂门前)举办商品贸易会,会期共13天。为了便于双方履行职责,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申报政府审批手续,乙方提供相关手续,配合公安、文化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保证贸易展销会期间场地、水、电的正常使用。
2、乙方负责贸易会期间场地内一切安全保障,派三个专职安全人员履行职责进行安全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交大会办公室)
3、乙方负责进入会场各种商品的`质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如有查出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4、会议期间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参会前乙方负责向会议办公室缴清会费及水电押金。
6、遵规守法,文明经营,一切服从大会办公室管理。
7、乙方负责各商户将各种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如有违反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罚。
8、以上各条款双方坚决执行,如有违反向对方赔偿损失,数额由执法机关认定。
9、大会期间的歌舞、马戏、小型玩具坚决不允许出现黄、赌、毒等不健康的节目,如有发现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20**年5月5日
展览协议书篇三:
甲方(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执行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丙方(执行单位):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就乙丙方使用甲方提供场地,甲方向乙丙方提供外展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物料,共同合作完成本阶段外展活动,经三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外展合作方式
(一) 甲方为外展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整个外展系列活动的场地使用(包括城管审批、物业审批等)、物料筹备(桌、椅、帐篷、音响、用电等)。
(二) 乙丙双方为外展活动的执行单位,乙丙双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内自行组织外展销售活动,活动结束支付甲方销售总额相应服务提成。
第二条 外展项目指定联系人
1. 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____,职联系方式:____。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____,职联系方式:____。
3. 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____,职联系方式:____。
第三条 场地的使用地点及时间
(一) 使用地点:甲方负责提供中街场地平方米(具体位臵详谈),性质:场地的变动(具体区域及方式由甲乙丙三方根据每期外展概况于该范围内另行协定);
(二) 使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且考虑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就活动场地的使用地点和时间的事宜进行书面变更。
第四条 外展期间(合作期间)
年月_日止;合作外展期限需顺延的,双方需在本协议外展期结束前的15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丙双方如实说明与展位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丙方提供场地设施等活动所需物料。
(二) 甲方提供的场地,应满足乙丙双方展位需求;不能满足需求的,三方应对外展场地和时间等事宜进行调整。
(三) 甲方自行负责外展搭建、安装、拆卸等工作,所有物料甲方提供。
(四) 甲方有权全权监督外展活动情况;但不得妨碍乙丙双方外展或活动正常进行(如遇城管、政府部门干涉,应各方协商,及时按要求撤展)。
(五) 外展活动收据四联单(甲乙丙、顾客各执一份)必须由甲方提供,活动监管收银应为甲方人员。
第六条 乙、丙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丙双方自行准备各自宣传的海报、展架、单页等物料;
(二)确保外展期内正常、合理、规范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三) 安全使用外展设施、不得损坏、破坏(损坏、破坏照价赔偿);
(四) 配合甲方与关部门维护外展正常秩序,如遇订单纠纷冲突情况,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五) 在外展活动过程中乙丙双方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甲方有权随时知悉外展活动的进度,乙丙双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进行反映。
(六) 销售订单一旦生成,应收取顾客30%的定金。
(七) 每一场活动结束乙丙双方应与甲方结清所有帐目。 本外展项目期间,即本协议合作期间为:自20**年月_日起至20**年月_日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 乙丙双方外展活动,应提前3天告知甲方,不得耽误甲方场地的审批与活动物料的配备。
(二) 甲方应在外展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乙方有权随时知悉甲方外展活动的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进行反映。
(三) 于本协议合作外展期间,乙丙双方自行按照各自外展销售销售总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销售总额以实际订单书面销售总表为准。
(四) 一方对基于本协议获取另一方的办展、客户资料等商业信息均应进行绝对保密;非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八条 协议解除
(一) 任何一方提前15天向其他方提出申请,经友好协商,可解除本协议。
(二) 乙,丙双方拒绝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协议内容,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应得费用)。
(三) 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