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系(部)教学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课程名称
任课班级
上课时数
实验实训时数
上机辅导时数
教学时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需求的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4、依据考核、考查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减免酬金;
5、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6、按照本协议及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受聘于甲方从事教学工作应得的报酬及奖励。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3、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4、在甲方工作期间,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
6、根据本协议及学院有关规定取得甲方支付的报酬及奖励。
第五条 甲方支付乙方报酬的形式
1、乙方所得酬金暂按授课每学时_________元、实验实训按每学时_________元、上机辅导每学时_________元的标准执行。每月按实际授课情况每学时_________元预发。
2、甲方将对乙方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学期末支付乙方酬金余额;若不合格,甲方酬情减免乙方酬金余额。
第六条 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须提前二周通知甲方。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与本协议课时数相应酬金全额相等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协议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应得的课时酬金,不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系(部)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20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双方协议课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10日前发放,每个课时为50分钟。协议课酬标准如下:
_____项目:_____元/课时
一对一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一对二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备注:因客观情况改变课酬前,双方于协议上备注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每期班开课前向乙方提供上课时间表、学生花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半年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6、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三、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教学部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考勤。
4、按时报送学生成绩。
5、禁止无故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经教务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务处,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8、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9、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培训部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作为培训部学员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
10、关于乐器购买方面甲方有义务为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宣传和监督。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讲课无教案或不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2、上课迟到、早退、缺勤或随意离开课堂。
3、不履行手续,擅自调课、停课。
4、按正常手续停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6、私自推销乐器给学生。
7、向学生推荐或带领学生去乐华琴行以外的琴行。
五、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时发放课酬。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的课酬中代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兼职教师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交教务处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日后开始正式上课起开始计算。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