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汇编7篇

刘莉莉

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昌宁—翁堵公路王德胜施工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昌宁县温泉乡下六甲村沙坝河村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昌宁至翁堵水泥路建设施工中,于20xx年_____月_____日,雇佣乙方进行水泥路面施工,甲乙双方发生劳动雇佣关系。20xx年7月17日下午,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乙方小腿受伤,经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后康复,但膝盖下10厘米左右被迫截肢,经伤残鉴定为五级伤残。

  为解决乙方在治疗、生活等方面赔偿的相关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一致协商,并参照昌宁县人民法院类似案件判决结果,双方就乙方伤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甲方负责支付7月17日至8月5日乙方住院期间一切费用(乙方已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全部付清)。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_内,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三、乙方同意甲方分_____次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四、本次赔偿属一次性解决,已包括乙方所有的赔偿和要求。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其它待遇,双方之间无其它纠葛,乙方发生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六、如任何一方违约,须于违约之日起一月内支付对方贰拾万元(¥:200000.00元)的违约金,并另行司法程序。

  施工队(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劳动者(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日期:20xx年 月 日

赔偿协议书 篇2

  甲方: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张友根

  20xx年4月15日甲方委托乙方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甲方因生产需要,外发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面辅料给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加工成成衣,由于乙方在没有经甲方负责人就加工单价为27元/件价格同意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将此合同签署。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的问题:

  由于乙方在未经甲方就单价价格同意额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乙方承担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费。

  短裤数量1000件,加工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27000元

  第二条 关于短裤面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面料用错,乙方承担面料费11040元

  第三条 关于短裤辅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辅料拉链全部报废,乙方承担辅料拉链费共计共计2560元。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赔偿协议书 篇3

  甲方:__x性别:x民族:x年龄:__身份证号:____户口所在地:x市x县x镇x村x号户口性质:__x联系电话:__x

  乙方:__x性别:x民族:x年龄:__身份证号:____户口所在地:x市x县x镇x村x号户口性质:__x联系电话:__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对于公历____年__月__日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经过__医院治疗(乙方已支付住院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痊愈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医疗费由甲方报销受益。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的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__x乙方(签)::__x

  证明人:_________

  (村级以上)村民调解委员会(公章):调解委员签:

  ____年x月x日

赔偿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受伤。____________受伤较重,在__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治疗已经告一段落,____________已基本康复。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一、甲方两人在____________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

  二、除医疗费用外,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两人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款由甲方两人自行分配(如何分配与乙方无关)本款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收到该款后,是否继续进行复查(或治疗)由甲方决定,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病情的变化结果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各人自负,各自的修理费各自承担。

  四、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后,乙方应当场支付赔偿费用。

  五、甲方收到该款后,放弃了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纠缠乙方,包括向任何机关和部门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形式再主张权利。

  六、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全部转移给乙方,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甲方应在签订《协议书》当日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的相关证件后,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如果索赔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返还;如果索赔成功,甲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乙方取得的保险利益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赔偿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no_____

  签订时光:年月日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

  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资料。

  2、为体现协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协议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当事人能够对文本条款的资料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资料。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取、填写资料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中选取资料、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资料,协议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取资料,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对于涉及不到的条款,应用钢笔直接划去。

  5、本协议条款由晋江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

  立协议双方: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联系地址:。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因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搬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已搬迁房屋、附属物状况

  根据乙方带给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偿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状况确认如下: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产权属所有(共有)。

  (三)房屋用途:【住宅】【店面】【工业用房】。

  (四)房屋的总楼层数层(房屋所在的楼层数为第层)

  (五)房屋的附属物状况:(详见

  (六)己搬迁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已搬迁房屋已被抵押给。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

  (七)其他:第二条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选取以下第种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

  乙方可选取产权调换,也可选取货币补偿,或者两种方式相结合。乙方选取的补偿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乙方选取产权调换的部分,由甲方带给安置房;双万就拟调换房屋的户型、套数、面积等相关事宜签订《产权调换意向书》。

  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状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状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状况及补偿认定表》】(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其中乙方自愿选取平方米的住宅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店面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作产权调换(异地安置)。

  第三条协议双方协商同意选取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己搬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一种:经当事人充分协商,双万自愿按《补偿方案》及其附表所列的标准,确定已搬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具体如下:

  (一)住宅。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状况及补偿认定表》(

  l、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2、违法、违章部分,其中:

  (1)手续不完整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2)无手续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积亩(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补偿金额元。

  (二)店面。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状况及补偿认定表》(

  1、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2、违章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以上1、2两项合计补偿金额元。

  (三)工业用房。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状况及补偿认定表》(

  1、经批准合法使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扣除未缴纳土地规费元后,补偿金额小计元。

  2、未经批准的土地面积亩(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3、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4、使用未经批准土地违法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5、土地已批但未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违章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

  6、超层高部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元。以上1—6项合计工业用房的搬迁补偿金额元。

  第二种:协议双方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市场价格和安置房市场价格同时进行评估所出具的号《房地产估价报吉》为依据,协商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补偿金额(含房屋的装潢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具体如下:

  (一)住宅补偿金额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店面补偿金额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工业用房补偿金额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个性说明:

  1、以上补偿金额已含装潢补偿金额。

  2、【住宅】【店面】的补偿金额已含土地使用补偿金。

  第四条房屋附属物项目的补偿金额

  房屋附属物项目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屋附属物登记表》,乙方房屋附属物的补偿金额小计元(详见

  第五条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1、未经批准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类),按4。63万元/亩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小计元。

  2、征收非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地类),按4。63万元/亩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小计元。

  3、果树补偿金额元,其中:

  树种,株,补偿单价元/株,小计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元/株,小计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元/株,小计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元/株,小计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元/株,小计元

赔偿协议书 篇6

  甲方(赔偿义务人)地址: 代表人:

  乙方(赔偿权利人)地址: 代表人:

  证明人:地址:

  鉴于:

  20xx年1月18 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烧残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损失,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弥补乙方遭受到的损失,现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进山林对换及补种赔偿。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山林的对换和补种问题: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损失,分为大、小两片林地,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进行山林对换赔偿。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来的土地上补种新杉木苗,并且由甲方抚育三年保证新苗的存活后交给乙方抚育和使用。

  3、另外对换后甲方拿出乙方被烧坏的三颗大杉木苗给乙方任挑选一颗作为额外补偿。

  第二条 关于山林对换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1、甲、乙双方对换的后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权,由原来村委分配的使用者,变更为现在对换后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变更后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双方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是终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条 关于山林对换后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a处: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沟、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岩、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岩,b处: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岩、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岩、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岩。

  2、乙方:东抵庞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庞先林家水田围墙、西抵王发静家山林盘路,北抵吴天学家山林方路。

  第四条 其他

  1、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为理由反悔。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赔偿协议书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后续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乃为甲、乙双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