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门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
4、制作加工造价:
工程安装单价:_______ 元/㎡,预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造价:_______ 元(结算按照实际平数计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工程顶账房支付乙方的制作费用。
2、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制作加工总费用的90%的金额,以工程顶账房作为支付乙方制作加工费用所用。
3、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制作加工费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条件支付,保质期为1年。
第三条、门窗制作加工安装要求:
1、乙方按国家门窗制作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下发的制作加工图纸,乙方核对后再进行制作加工。
3、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制作加工图纸提出合理的意见。
4、乙方有责任提供制作加工料单。
第四条、制作加工材料:甲方只负责提供主材料:方钢、不锈钢扣板、玻璃、地弹簧、门把手等;其余材料,如:焊条、切割片等一切辅料自行承担。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若图纸有所变更甲方会随时通知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门窗加工规范。如不遵守,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加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原设计方案,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
2、乙方应注意安全制作加工,遵守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条例》,如造成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如出现合同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日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标志牌杆件承包给乙方在本公司车间内焊接加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期要求:乙方应在20xx年11月2日进厂焊接加工,自带焊机壹台,其余焊机由甲方提供,工期为十五天。乙方进厂焊接工人须自带生活用品,包括被子等。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批任务,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2、进厂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厂规定的作息时间,在厂工作期间并做到爱护厂内的一切配套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3、乙方工作人员在厂工作期间,食宿由甲方安排,每人每天按十元伙食费标准给予就餐,伙食费在加工费中结算扣除。
4、乙方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加工,焊缝必须平整光滑,焊后清除焊渣(气保焊除外),以确保焊接质量。
5、严格按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工作期间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如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6、焊接工程量与单价计算为:
A、二悬臂主柱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B、三悬臂主柱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C、二悬臂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D、三悬臂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E、羊柱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合计总价 元
以上协议为这批标志牌杆件焊接承包任务。焊接全部完工后,在本月内付给乙方加工费,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协议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协议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协议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数量、 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 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协议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协议,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_________。
第五条 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 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日、______日和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 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
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 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协议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 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 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协议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协议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仲裁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或延长协议期限,均应提前___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协议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港)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中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_________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栋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首期_________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雇佣不满十六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要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月_________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
为发展双方在____________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____________两国人民友谊,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厂,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_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_____光路________号,电挂,___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___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____________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____________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____________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______年______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__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______台______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______和______)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____________,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____________加工数量在______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__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______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______%,第二月提高______%,第三个月提高______%,第四个月提高______%。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 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____________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____________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______%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____________%,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 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____________或______,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 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____________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 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____________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__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 天将货物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的 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通知后,在 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 。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的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 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
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
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
三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四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
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损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出口液压件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和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对乙方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方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车床、量具、刀具、夹具、检验设备等其他设备均有乙方自己购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购,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价格等金额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车床从11月1日起终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产物(铁屑、铝屑等)由乙方作为乙方成本计入利润进行核算。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或进行培训、指导。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方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为止。
二、对于报废的产品数量每批、每种不同规格按报废率进行核算,超出的产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规定的相应单价照价进行赔偿,未超出的无须赔偿。每批、每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数量小于或等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3‰,数量大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2‰ 其它特殊加工产品,报废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三、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后,乙方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
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变形的检查,不作其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丢失的,应当支付相应损失。
第七条 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按一下方式进行结算 :
其它特殊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式:每月30号结算本月应付金额。每月10号发放前第三个月工资。
若出现延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八条 劳动保护
一,乙方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佣员工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承揽方:
委托方:
合同双方为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揽标准
品名 材料
规格(mm) 计量单位 单价(含税) 金额(元) 备注
见附件
合计(大写):具体金额于实际出货为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客户提供稿件的确认件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版费承担责任及起订量:
所有包装由运城制版公司大版制作,版费由委托方预付 14.9 万元,每单款包装累计达到货值 15 万元,承揽方全额退还版费。改版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起订量见附件。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每月月底对账,承揽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在次月20日之前付款。除承揽方书面特别指定外,货款以汇至本合同所列承揽方开户银行为准。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双方书面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
承揽方负责送货到委托方,运费承揽方负责。新版的交货时间:稿件客户确认后 20 天交货,返单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定后15天交货。
七、加工承揽地:
承揽方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后,承揽方需向委托方交纳质保金2万元,质保金在结款时扣除。
九、合同生效后,委托方中途提出变更承揽标的,如未给承揽方造成损失之前,委托方可以要求更改订单,承揽方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如承揽方已施工,所有稿费,版费,材料费及工时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拒付相关费用。
十、交货期的约定:
交货期在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时间从委托方定稿并下订单开始计算,由于定稿或订单延误,则交货期顺延。
十一、验收时间:
自承揽方交付产品之日起,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若产品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委托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5日内向承揽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不得动用产品,否则视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质量缺陷,使用期内发生问题,除委托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退换,如有其它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知识产权:
委托方定作的产品如涉及到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委托方应向承揽方提供所有权或使用许可证。委托方还应向承揽方提供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条码证,QS证等。委托方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委 托方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引起侵权等纠纷,由委托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三、承揽方需提供给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QS证,印刷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
十四、除外责任:
因不可抗力,停电,主设备故障等意外造成产品交付延迟或不能交付,不应视为承揽方违约,但承揽方应在上述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方,并且承揽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一周以上,委托方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四款处理;少交部分委托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因包装问题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承揽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交付约定数量的合格产品视为交货);未经委托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如因承揽方工作进度达或产品品质不到合同约定,使委托方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从而使委托方遭受损失,则承揽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另外承担委托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十六、本合同订立后委托方以订单追加并为承揽方确认的定作业务,双方均收受本合同的约束。
十七、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
十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自预付款交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承揽方 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委托办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