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规定,甲方同意将广西防城港文苑区建筑建设工程由乙方组织机械设备和管理人员进行进场施工: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手权、责、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防城港市文苑小区
2、工程地点:防城港市内
3、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4、工程量:4栋25加1约5万平方米,
5、工程改造价:约:人民币2亿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6、工程取费标准为:提国家相关定额上值取费结算,下浮7%
二、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业主(开发商)交接办理本工程的一切合法相关审批文件,手续齐全。
(2)负责与业主协调在施工中所涉及的拖欠工程款事宜。
2、乙方责任:
(1)乙方组织机械设备进行保质、保量、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在每笔进度款拨付中按时支付下浮的7%给甲方。
三、违约
1、如果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2、乙方进场后由于资金问题没能按约定的'垫资数额要求中途停工视为违约并支付壹佰万元违约金。
四、其它按主合同执行。
五、本工程签订时须押合同履约金贰佰万元,签本协议先交纳定金额伍拾万元(500000.00),余下150万元待正签施工合同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补够200万元。如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的,甲方无条件返还已交纳的伍拾万元连银行利息一起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接到进场通知不按时进场施工,所交纳的伍拾万元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有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