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份协议书四篇

李盛

股份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 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协议书 篇2

  甲方(机构认购人适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自然人认购人适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湖南富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良

  鉴于:

  1、甲方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2、乙方是由陈美良、李祥龙、刘久胜等十三名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公司定向私募的增资扩股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私募说明书,并完全同意乙方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新章程,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 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1500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4500万股。

  2、认购价格: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为每股1.5元人民币。

  3、认购方式: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资金必须在20xx年2月25日16时之前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如遇特殊情况,认购时间需顺延,乙方将另行通知,逾期未交纳的,本协议终止。

  4、认购时间: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认购时间将顺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 万股整,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20xx年2月25日16时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六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存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工商注册变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中止本合同执行或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认购股份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执行或造成乙方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认购股份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股份协议书 篇3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广州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广州XXX有限公司(下称博斯特公司或公司) 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xx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300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 的股份,余下 %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 %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 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 元/月,待发款 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 5 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五年,三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五年后退股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6、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 陈黄祥 )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60%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

  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 5 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广州XXX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股份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 投资协议》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2。5%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500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10%)×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20xx年 月 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 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回购款40%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支付回购款30%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付清余款 万元。

  第四条: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实际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转让款,应每天按照应付而未付的转让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均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须退还乙方;

  (2) 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有权将所持有的XXX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转让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出具相关文件。

  第七条:有关税费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应缴纳的应税款和工商登记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标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