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销售货款 元,实际代收货款金额以乙方为该项目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代收款项信息为:
收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2、甲方承诺:上述款项的收取事宜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视同甲方收到(这里需要填写建设方的公司名称)支付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3、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收款。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发生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里应填建设方公司的名称) 不承担上述委托事项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新增事宜以补充协议体现。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争议解决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月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月日年 月 日 日至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简称“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催收欠款。
1. 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拖欠甲方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期限届满后甲方视情况是否延长委托期限。如委托期限届满,乙方因执行委托事项所有的书面材料(如还款协议、分期付款协议等等)和证据材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甲方。如委托期限届满,甲方未与乙方再行签订委托收款延长期限协议,本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
3. 乙方无权直接收取欠款人偿还给甲方的欠款,乙方追收的欠款必须由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将还款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号: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如乙方追收回的欠款为除现金或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应在收到该资产的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资产的处置方式。
4. 由甲方在收到款项时给欠款人开具收据。
5. 乙方不得将该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二条甲方保证
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反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催要、收取欠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 乙方不得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催要借款,如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给自己以及他人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受第三人控告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4. 乙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向欠款人催要欠款,由此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费用及支付
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经乙方催要,甲方应于收到欠款人将偿还的欠款汇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收到的欠款人还款金额的 %支付。如甲方收到的欠款人偿还的除现金或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甲方应在收到欠款人偿还的该项资产之日起50日内按甲方与欠款人双方约定认可的该资产所抵偿的欠款金额的%支付给乙方佣金。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乙方未催收到任何款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三章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 乙方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解决 拖欠甲方 万元的债务问题,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违反其在第一章中第三条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四章违约条款
第一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一章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一章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未将催收的欠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而擅自收取的,除将催收的欠款全数归还给甲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已催收款项30%的违约金,并且从乙方擅自收取欠款人偿还甲方的欠款之日起直至乙方将其从欠款人处擅自收取的还款归还给甲方之日止,每日另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将催收的除现金及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擅自处置、不通知甲方的,乙方除将处置收入归还甲方外,还需要支付处置收入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且从该资产由乙方擅自处置之日起直至乙方将处置收入归还甲方之日止,每日另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
第五章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其它
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__x市__x区招商局驻__x办事处
乙方:__________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__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__x市__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______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__x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