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皮转
一、甲方自愿将一块地皮在板谭屯旧国道路(古谭路)永久性转让给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经营,该地皮长21米,宽4.8米,东邻韦英梅,西邻马瑞吉,南邻公路,北邻韦英梅。四邻地界清楚,均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转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本协议签订之当日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三、甲方将该地皮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拥有永久性使用权、经营权或转让权。日后,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的当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申报变更登记手续,手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成员讨论协议后签字付清补偿费即生效,从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包括甲、乙双方的子孙后代),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占或增加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须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加两倍赔偿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及一切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地皮且不再退还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地皮+补偿费)。
六、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当中,若有他人干扰阻拦不许建设的,甲方负责调解清楚,如果调解不了的视为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中间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转让方(简称甲方): 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甲方向 (身份证号: )购买了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房产及房产附着的宅居地(下称该物业),且已付清房款,已自行使用 年。现甲方决定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该物业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四至分界东至 住宅,南至 ,西至 ,北至 。房产占土地面积 平方米,现为 层建筑,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该物业现价为人民币陆拾伍万整(65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给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350000.00(大写:叁拾伍万元正)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的首付款后,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及宅居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剩余房款人民币300000.00(大写:叁拾万元正)于甲方把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15天内支付。
四、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当同时将购买该物业的买卖合同、收款收据、宅基地证,原业主及甲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有和该物业有关的证照交付给乙方保存。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且其转让行为已获所有甲方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并无损害任何第三人利益,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五、产权归属:乙方付清第一期款项之日起,房产及宅居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接收该物业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该物业的转让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元,并偿付 违约金人民币陆拾伍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九、该物业如被国家、企业征收、征用,所涉所有拆迁补偿、安置等款项均由乙方享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配偶: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签署广东省丰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