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市、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充分认识冬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路上注意行走、行车安全。
二、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要做好学生上下学的管理工作,教给学生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要清楚地认识到学生乘坐违规车辆危害的严重性,坚决拒绝乘坐“三无 ”车辆、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学生决不可以乘坐违规车辆,途中发生一切问题,后果由家长负责。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年级**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xx小学
xxxx.xx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甲方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乙方应本着对甲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甲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在对甲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乙方承担。但如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四、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甲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结帐通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五、如甲方车辆在以xx市崆峒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乙方施救时,乙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甲方方承担。
六、如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乙方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新武安钢铁集团东山冶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内车辆运输,为保证甲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甲方对生产活动和乙方车辆运输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协调,各负其责。
2、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严禁车辆在厂内乱行、乱停,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车辆在厂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内有关的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煤气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外来人员人生安全和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对乙方进行危险告知。
2、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的`安全相关规范制度。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出入门管理制度,并按公司要求办理出入手续并签定安全协议。
2、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相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和陪同,乙方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生产厂区。
3、乙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国家法律禁止的物品进入公司。
4、乙方车辆行驶应符合国家法律及公司厂内行车相关规定,持证驾驶。厂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速,应按公司规定行驶道路进入装卸地点,不得在厂区逆向行驶。
5、乙方不得私自进入除装卸范围外的其他生产区域,不得擅自乱动装卸范围内各种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电缆等。
6、乙方在厂区应正确驾驶车辆,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操作。
7、乙方车辆与其他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有插队或其他影响装卸秩序的行为。
8、装卸过程中,非自卸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装卸机械和人员的安全应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聘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9、自卸车卸车时应先确认车身周围无人,车停稳后方可卸车,卸车时应与库边保持适当距离。当车厢内附着有粘性物料时,应及时清除,以防举升时引起翻车。
10、乙方在车顶对货物进行遮盖篷布、固定、铲料或其他作业时,应关注车身周围情况。罐装车车顶作业应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上下车注意防滑跌。
三、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在甲方公司内违反甲方规程和制度,甲方有权制止,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自乙方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本协议经双方(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贰联,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执协议原件,乙方执协议复写件。
七、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 方: 乙 方(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车牌号: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托修方: (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汽车维修作业行业标准》,进一步分清和规范甲乙双方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就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双方约定如下,并做为甲乙双方《车辆维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之一,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权力和义务
1.1有义务教育本单位员工进入乙方辖区时,接受乙方安全教育和管理,并遵守乙方各项管理制度。
1.2 有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按照乙方要求,将维修车辆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交接清车辆附件和随车物品,并配合乙方维修人员做好车辆维修的辅助性工作。
1.3 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过失,造成事故、事件发生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权力和义务
2.1 乙方必须在经营许可证范围内,接收甲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事其它项目或车型的维修。
2.2有权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违章人员处罚,对甲方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2.3 负责对甲方车辆设备看护和保管至维修检验合格交甲方人员。
2.4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所承修部位和未承修部位的设备性能的稳定和安全,交甲方经维修检验合格车辆的义务。
3 车辆维修安全责任
3.1甲方将车辆送乙方维修,乙方接收车辆,根据甲方报修的项目和内容,保证按行业修理标准进行维修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和作业流程,规范操作,确保所维修的部位、项目无安全隐患和维修质量问题。
3.2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至车辆竣工经乙方检验人员检验合格,交甲方相关人员,期间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管理。
3.3 甲方车辆在乙方修理期间,乙方维修人员移动车辆、修焊作业、 上路试车等,造成车辆擦挂、碰挂、撞击、挤压、火灾、爆炸、交通事故,以及作业人员摔伤、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3.4 车辆在乙方修理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擅自将车辆驶离乙方维修现场,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3.5乙方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艺和作业流程,引发机械、交通、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3.6 甲方维修车辆在乙方待修区或厂区停放时,发生车辆擦挂、碰挂、撞击、挤压、火灾、爆炸或其它事故、事件,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7 乙方派员外出施救甲方车辆,期间的施救人员和施救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管理,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
4 车辆验收、车辆附属设施和随车工具清点
4.1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乙方负责对维修车辆的外表、车内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车辆状况、维修项目清楚,若发生安全事件、纠纷,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和恢复其技术性能。
4.2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乙方负责对甲方车辆附属设施、随车工具,当面清点、验收,并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被盗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恢复其技术性能。
5.维修质量和更换配件的安全性
5.1乙方因修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扭紧、润滑、清洁不到位等),以及修理过程中损毁其它部位原有的安全性能,车辆在质保期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其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及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5.2 乙方使用劣质配件和材料,导致甲方车辆发生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面经济损失。
6 违约责任
6.1车辆在质保期和维修期内,出现维修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事故、
事件发生,乙方须免费给予维修,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2因车辆维修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机械和交通事故、事件发生的,因事故、事件造成甲方人员、车辆及第三方损失的,事故、事件经国家权威部门技术鉴定,不属甲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7 合同争议解决
7.1因履行本安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进行解决。
8 其它事项
8.1本安全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安全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安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生效与否,不影响本安全合同的效力。
8.4本安全合同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