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模板汇编五篇

张东东

承包协议书 篇1

  发包方: (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 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 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 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费为 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度假村。

  第二条 度假村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2.该度假村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度假村,乙方应如期交还。

  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经营其间的水电费,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第六条 度假村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度假村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度假村。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度假村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度假村。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度假村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度假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度假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度假村结构。

  (3)损坏承包的度假村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度假村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度假村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度假村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度假村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度假村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的度假村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度假村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度假村的经营权,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二条 责任条款

  1.因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度假村的房屋,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经营中的度假村如遇到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承包协议书 篇4

  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20xx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

  一、二〇一八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二〇一八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

  六、奖励

  1、到账奖励(20xx.1.1-20xx.12.30)

  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

  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

  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

  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

  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

  2、另加奖项

  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

  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

  七、享受待遇

  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

  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

  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期生效。

  甲方:乙方:营销部

  代表:营销员: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常平镇

  工程内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所有的人工费(包括路缘石安装、路平石安装、花岗岩铺地、树池大理石安装、车止石安装、混凝土浇筑、石粉平铺、路灯杆基础、拆除旧人行道板砖、人行道铺砖、自行车道补边、人行道上井升高与降低、人行道砖翻修、杂工等)。

  二、承包方式

  包工(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工费,即扫地出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安全保证金

  由乙方交给甲方 / 万(大写: / )作为本工程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中农民工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及社会治安的处罚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安全保证金在竣工后和工程款一起结算。

  六、合同价款

  1、人工费单价:单价见附表。

  2、人工费结算方法:

  A、按业主每月拨付给甲方工程款的80%支付给乙方。

  B、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95%进行结算支付,其余5%的工程款待工程移交业主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

  3、结算计量:按竣工现场实测面积和现场实测长度计算方法计量结算总人工费。

  七、 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中分项工程:消防、路灯、交通标识、交通监控从本工程中剔出,由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出。

  2、

  八、 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指标等各种要求;

  (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调配工地所有的施工人员;

  (5)、有权责令乙方清退工地不适宜人员;

  (6)、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返工而延误工期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派驻管理人员对工地的所有事务进行管理;

  (8)、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其费用从借支中扣除;

  (9)、当乙方施工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双方协商的分项工程单价计量并计算扣除费用。

  2、乙方的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汇编进行施工,如违反有关规定就应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3)、按期完成进度计划及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

  (4)、乙方必须提供其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备案,如果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为本班组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有未买工伤保险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6 )、乙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分配、调动,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更换不服从管理的施工班组和人员。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派驻有专职安全员、专职技术员和专职项目施工队长,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一律不得雇用五十五岁(包括五十五岁)以上的工人(以身份证为准);

  (3)、乙方必须按国家的现行安全规范操作施工,坚持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如有违反其规定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严格按安全

  标准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必须对在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的资料及时上报项目部及公司,每周至少三次,如有缺漏,按违约处理,且每次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00元。

  (6)、乙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经济及名誉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7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也必须与自己的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遵守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和返工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和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造成返工的,其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和花费的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无论监理和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如拖延工期3天以上(包括3天)者,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3%作为违约。

  3、如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2次以上者(包括2次)或拖延工期10天以上(包括10天)者,甲方有权派其他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20%作为违约。

  4、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年、季、月、周的进度计划并遵照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每施工一个分项项目前,必须提前一星期前上报材料计划和工地的设备及用具。以便甲方提前组织送货到场,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按公司的管理汇编进行严格验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管理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签字认可方可结算。

  2、乙方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加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如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而延误甲方工程完工的,应赔偿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如未经甲方许可中途停止施工或撤离现场的或中途不干的,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也不予以结算工作量。

  4、工程完工后,甲方按所有人工费总额的5%扣做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返还;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甲方派出的工人进行清理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